為了滿足我市對中小學教師的需要,根據(jù)《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92號)、《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和《河池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河政辦發(fā)〔2010〕40號)文件規(guī)定,2015年河池市11個縣(市、區(qū))和7個市直事業(yè)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648人。為了確保這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基本條件
公開招聘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
(七)招聘對象應獲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
二、公開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高中、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河池市;?茖W歷報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廣西;本科以上學歷報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戶口不受限制。
(三)2015年安排一定比例招聘計劃定向招聘 “代課教師”。
曾是“代課教師”,已被錄(聘)用為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的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2015年3月3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五)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0日期間出生);報考鄉(xiāng)鎮(zhèn)崗位人員,報考年齡可以適當放寬到40周歲(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要求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資格、碩士研究生以上崗位的人員,報考年齡可以適當放寬到45周歲(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崗位的人員,報考年齡可適當放寬。
(六)具體報考條件以《河池市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附件1)為準。
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的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河池市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新錄用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河池市新聘用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服務期、現(xiàn)役、辭退、工作(教齡)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5年3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公開招聘基本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河池市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見附件1)。
報考人員從2015年3月25日起,可以通過河池人才網(wǎng)(www.hcrc.net.cn)、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hcrsj.gov.cn)、河池教育信息資源網(wǎng)(www.gxhcedu.com)等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見《計劃表》。
(二)網(wǎng)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網(wǎng)上查詢、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通過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可以在報名網(wǎng)站免費下載。
2.報名時間: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2日24:00。
3.資格審查。市直單位的網(wǎng)上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市、區(qū))級及以下單位的網(wǎng)上資格審查工作由縣級教育局聯(lián)合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資格審查期間不需寄送紙質的報考申請材料。
4.交費方法及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guī)定標準收費:考試費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報名費。已交報考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到河池市教育局領取收費收據(jù)。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必須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費后,可于考試前一周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準考證》是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
1.筆試科目:《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分值為每科100分,以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2014年5月9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1)考試地點:全市集中在金城江區(qū)進行,詳見《準考證》。
(2)命題、閱卷由廣西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
(3)成績查詢(2015年5月下旬)。應聘人員可通過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wǎng)站。
(二)筆試要求
1.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職位:
(1)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含1:3)的職位,免筆試,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繳費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免筆試職位情況將于4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網(wǎng)公布。并在面試前,由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原支付賬號通過網(wǎng)上銀行系統(tǒng)退還考生考試費。
(2)報名人數(shù)超過1:3比例的職位,須參加筆試,筆試不劃定分數(shù)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2.縣級以上職位:
縣級以上職位按實際報名人員參加筆試,筆試統(tǒng)一劃定分數(shù)線,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又確實需要進人的,必須由市直招聘單位或縣級教育局會同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后提出申請,報河池市教育局審核,經(jīng)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招聘崗位沒有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3.筆試成績并列: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三)優(yōu)惠政策
“代課教師”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職位,且該職位報名人數(shù)超過1:3比例須筆試的,可給予教齡加分,教齡每滿1年加1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加分證明由縣級教育局負責出具,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