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前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沅江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規(guī)定,除“衛(wèi)生系統(tǒng)的所有職位和教育系統(tǒng)的土建工程、工程造價職位”外,其他職位均進行面試。在確定面試對象前,教育局、編辦、人社局需對擬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資格復審的對象,在招聘教師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表:沅江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的時間為6月9日至6月10日,地點為市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普通高校2015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及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報考時已提供以上證件的,不需重復提供。
2、考生需提供證明所學專業(yè)為師范類的材料。畢業(yè)證上沒有注明“師范”二字或所學專業(yè)名稱不含“教育”二字的(如“生物教育”)考生,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項證明材料原件:①本人學籍檔案內成績表;②本人大學錄取通知書;③所在大學師范生錄取花名冊。如提供復印件的,需加蓋所在大學或檔案提供部門公章。
四、注意事項
1、考生一般需親自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考生提供的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面試。
4、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五、遞補
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的,在該招聘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前資格復審的咨詢電話: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2738682;教育局人事股:2734870。
附表:沅江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沅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