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簡章(三)
編輯日期:2015-7-3
根據(jù)《關于轉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常辦發(fā)〔2011〕69號)精神,經市人社局同意,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中學將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教師9人。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擬報考崗位的其它條件,詳見《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中學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一)招聘對象
擬進入直屬中學的在職教師(現(xiàn)聘為教學崗位的教師,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為準)。直屬學校教師流動需采用商調形式。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在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現(xiàn)場確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詳見《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中學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見附件)。
2.現(xiàn)場確認
應聘者按現(xiàn)場確認時間到應聘學校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對照招聘條件向學校遞交個人的應聘材料包括:個人簡介、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勞動(聘用)合同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應聘材料原件退還,學校保留應聘者提交材料的復印件。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確認的應聘者視為報名無效。
招聘學校在現(xiàn)場確認時對應聘者提交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核的監(jiān)督。
(二)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原簡章發(fā)布網站公告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應聘者應嚴格對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如實提供相關資料,招聘學校及市教育局僅根據(jù)應聘者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考核、面試考核、課堂能力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時間地點詳見《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中學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1.筆試考核。由學校組織對應聘者進行專業(yè)知識考試。筆試合格線為筆試總分的50%。
2.面試考核。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需求數(shù)的1:3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分值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課堂考核資格。
3.課堂能力考核。由學校組織課堂能力考核,學校在課堂能力考核當天或第二天把參加考核人員成績在校園網的外網上公布。課堂考核分值100分,合格線為70分。
4.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shù)。按照筆試成績占30%、課堂能力考核占50%、面試成績占2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學校組織實施,市教育局負責監(jiān)督。在課堂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對體檢不符合要求出現(xiàn)缺額的,在課堂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在課堂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市教育局、市人社部門統(tǒng)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原發(fā)布招聘簡章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招聘學校也可同步在校園網的外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
招聘學校與聘用人員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guī)定要求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解除關系?忌鷳2015年7月15日前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回避制度
1.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九、其他事項
公開招聘工作,必須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者,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查處。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
政策咨詢電話:85681335。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5681335、85681366。
十、本簡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