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2015年公開選調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學區(qū)化辦學的需要,經(jīng)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現(xiàn)面向全省公辦學校及相關單位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及工作人員4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1.公開選調教師及工作人員48名。其中:數(shù)學教師10名、語文教師11名、英語教師11名、體育教師2名、生物教師2名、政治教師2名、歷史教師2名、物理教師2名、信息技術教師1名、地理教師1名、音樂教師1名、校醫(yī)2名、財務人員1名。
2.選調對象:教師崗位:全省公辦學校在職在編的相應學科教師;校醫(yī)崗位:全省各級財政供養(yǎng)單位從事臨床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職在編人員;財務崗位:全省各級財政全額撥款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且從事財務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職在編人員。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備選調職位所需的相應條件。
6.必須經(jīng)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7.在此次(文山實驗小學和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公開選調考試中,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公開選調崗位。
(二)具體條件
1.①應聘教師崗位要求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所報考崗位學歷所學專業(yè)需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且近三年在原單位連續(xù)從事報考崗位的教育教學工作。②財務、校醫(yī)崗位需具備大學?萍捌湟陨蠈W歷且具有從事財務、臨床工作三年及以上經(jīng)歷,財務崗位需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2.具有扎實的教育教學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專業(yè)素養(yǎng),語言表達、交流溝通、實踐能力強。
3.教師崗位要求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獲得云南省“學科帶頭人”、云南省“骨干教師”稱號或近三年擔任學校中層干部、年級組長的,年齡可放寬至42周歲以下(1972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能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9日——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所有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報名地點: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校辦公室(建禾東路19號)。
3.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辦法,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應如實填寫《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2015年公開選調教師及工作人員報名表》。
該表可從文山人社網(wǎng)(www.ynwsrs.gov.cn)文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www.37.gov.cn)下載。
4.報名要求:報名時應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順序整理):報名表一式2份(須手工填寫,可復。⒔诿夤谛∫淮绮噬掌3張、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有多個學歷的提供各層次的畢業(yè)證,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還需提交教育部門的學歷驗證報告)、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從業(yè)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履職考核登記證、《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教育教學業(yè)績(參加統(tǒng)測的學科教師可提供近三年的教學成績證明)及教育科研成果有關的證明材料(獲獎或受表彰)、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須提供縣級(含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等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者的選調條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7月14日在文山人社網(wǎng)、文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
(三)考試方式
1.考試方式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應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分學科、類別統(tǒng)一參加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組織的筆試和面試考試。
(四)筆試
1.時間:2015年7月22日上午8:00—10:30。
2.地點: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教學樓(建禾東路19號)
3.分值:教師崗位:卷面分100分,占總成績的30%;校醫(yī)、財務崗位:卷面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4.準考證領。2015年7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到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辦公室領取。
5.筆試內容:
(1)教師崗位:學科專業(yè)知識及教學設計。
(2)校醫(yī)、財務崗位:考察相應崗位的專業(yè)知識。
(五)面試
1.時間:2015年7月23日上午7:30至面試結束。
2.地點: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教學樓(建禾東路19號)
3.注意事項:面試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
4.分值:教師崗位: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70%;校醫(yī)、財務崗位: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5.面試內容:
(1)教師崗位
應聘教師按抽簽順序參加說課、答辯,音、體、美、信息技術學科教師還須進行與學科內容有關的才藝展示。評委對應聘教師的說課、答辯及才藝展示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①說課:對所抽課題進行10分鐘的說課,占60%;音、體、美、信息技術學科的占40%。
②答辯:在5分鐘內回答所抽到的問題,占40%;音、體、美、信息技術學科的占20%。
③才藝展示:音、體、美、信息技術學科教師答辯結束后,在5—10分鐘之內進行個人的才藝展示,占40%。
(2)校醫(yī)、財務崗位
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個人綜合素質和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及技能。具體測評應試人員相關專業(yè)知識水平、語言表達、溝通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崗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六)綜合成績
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校醫(yī)、財會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于2015年7月24日在文山人社網(wǎng)、文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
綜合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確定擬聘任人員
考試結束后,按照崗位公布考試綜合成績,學校根據(jù)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數(shù),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擬聘,如綜合成績并列,無法確定人選的,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仍然無法確定的,按市內、州內、州外戶籍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并對擬聘情況進行公示。
(八)體檢與考核
1.體檢必須在縣(市)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確定進入下一選調程序的人員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2. 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與市教育局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重點對擬選調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等進行審核。同時要核實擬選調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
3.確定進入下一選調程序的人員于2015年8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00攜帶本人檔案到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鳳凰路市政務中心4樓)進行審閱。
4.體檢、考核結果作為是否選調的依據(jù)。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個人放棄等情況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綜合成績達到合格成績分數(shù)線的其他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遞補一次。
(九)公示
體檢和考核通過的人員即為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在文山人社網(wǎng)、文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有異議的,經(jīng)調查核實屬實的,不予選調。
(十)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在辦理干部人事調動手續(xù)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干部檔案等進一步審核,條件不符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它事項
(一)成立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用人單位等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在選調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確定的,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調工作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選調工作有關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
(二)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報名咨詢電話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局:0876—2143340
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0876-2127485
監(jiān)督電話:
文山市教育局監(jiān)審科:0876—2143323
附件: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2015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山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