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教育部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和《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魯教師發(fā)〔2013〕1號),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5〕4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我市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2015年在我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考試合格證明(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國考人員)。“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n)將于2015年7月5日公布2015年教師資格面試國考人員成績。
(二)2012-2015屆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人員。師范類畢業(yè)生是指我省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全日制本專科畢業(yè)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生。
(三)已取得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并參加2015年參加東營市教師資格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以下簡稱省考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為就讀學校)在山東省東營市的中國公民。
(二)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級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專科;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三)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取得相應合格證書。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規(guī)定,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要求,體格檢查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應屆畢業(yè)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六)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報考面試科目一致;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所學專業(yè)一致。
(七)師范類畢業(yè)生原則上只能申請認定與學歷層次相應類別且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的教師資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按照師范類畢業(yè)生的政策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yè)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yè)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yè)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直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八)根據魯教師發(fā)〔2013〕1號文件規(guī)定,2011年(含)以前畢業(yè)的師范類畢業(yè)生不再執(zhí)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國家統(tǒng)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請教師資格
7月6日8:00-7月15日17:00,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國考人員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省考人員和師范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網站提示進行網上注冊和申請。
1.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國考人員、省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面試科目一致;師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yè)一致。
2.選擇東營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申請認定人員選擇“東營市教育局”為現(xiàn)場確認點。
4.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信息,上傳相片,核對無誤后提交申請信息。
5.導出《教師資格申請表》(含申請信息和相片,A3型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二)體檢
網上申報成功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附件1,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關證件材料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可就近選擇指定醫(yī)院),具體事項請與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聯(lián)系咨詢(附件2)。
(三)現(xiàn)場確認,提交申請材料
7月12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已完成網上申請的人員到東營市教育局現(xiàn)場確認點提交教師資格申請材料。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提交申請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及全部申請材料代為申請。
(四)資格認定
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進行認定數(shù)據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四、教師資格申請材料
(一)《教師資格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武警人員證件,下同)原件、復印件。
(三)具有東營市戶籍人員,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屬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集體戶單頁原件);非東營市戶籍,工作單位在東營的人員,提交現(xiàn)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
(四)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
(七)《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請上傳相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身份證號及姓名)。
(九)考試合格證明。國考人員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在東營市參加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面試合格人員不需提交)。
以上材料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缺一不可。相關表格應字跡清晰,信息準確。所需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
五、其他要求
(一)申請人務必按時參加網上申請,準確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錄入申請信息并核對無誤,牢記密碼和系統(tǒng)生成的報名號,按時參加現(xiàn)場確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如因個人遺失信息,填報申請信息錯誤,申請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時辦理申請手續(xù)等原因而影響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二)教育部考試中心為面試合格的國考人員頒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是國考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一經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便自動失效。
2015年在東營市參加教師資格面試合格的國考人員,如在東營市參加此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不需領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如不在東營市參加此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請于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東營市教育局208房間領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妥善保存。
材料報送地點:東營市教育局208房間
聯(lián)系電話:8337171
附件:
1.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請下載)
2.東營市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醫(yī)院及咨詢聯(lián)系電話(請下載)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請下載)
東營市教育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