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筆試時間:2015年8月8日上午8:30-11:00
⑵筆試地點: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于8月6、7日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地點:赤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市教育局四樓西側會議室)。
⑶筆試科目:報考教師、保育員、保健醫(y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以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為命題的依據(jù));報考財會崗位人員的筆試內容為財會知識;報考廚師崗位的人員筆試內容為烹飪知識。
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報考漢語授課崗位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報考蒙語授課崗位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⑸筆試總分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計100分。
⑹筆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筆試成績加2.5分。
⑺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七、面試(說課)
⑴確定面試(說課)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說課)人員。進入面試(說課)人員將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赤峰教育網(wǎng)公布。面試(說課)前對進入面試(說課)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后,抽簽確定面試(說課)順序。
⑵面試(說課)要求:
①時間和地點:面試(說課)在筆試成績公布一周后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赤峰教育網(wǎng)另行公布。
②內容及要求:說課內容為本專業(yè)課程,具體內容自行確定,備課教案為一節(jié)課內容,按教學過程說課8分鐘。
會計、保健醫(yī)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報考“蒙授生崗位”的人員,說課(面試)必須用蒙古語,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說課(面試)必須用漢語。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⑶專業(yè)(特長)內容測試:
①時間及地點:專業(yè)(特長)測試時間與面試(說課)時間同時公布。
②內容及要求:
幼兒教師、保育員專業(yè)(特長)測試內容為歌曲演唱、舞蹈表演、器樂演奏、繪畫、演講(朗誦、主持、講故事)等五項中任選其中一項。
體育教師專業(yè)(特長)測試內容具體見招聘崗位需求表。
舞蹈教師專業(yè)(特長)測試內容為舞蹈基本功和自備舞蹈。
音樂教師專業(yè)(特長)測試內容為聲樂與器樂,具體見招聘崗位需求表。
美術教師專業(yè)(特長)測試內容為靜物素描。
除上述崗位外,其他崗位不進行專業(yè)(特長)加試。
⑷面試(說課)成績計算
面試(說課)與專業(yè)(特長)測試均采取百分制。
面試(說課)總成績=面試(說課)成績×80%+專業(yè)(特長)測試成績×20%
無專業(yè)(特長)測試崗位人員,直接按面試(說課)總分折合計算總成績。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查閱小數(shù)點后三位小數(shù)區(qū)分,如仍并列,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八、體檢
按照每個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應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赤峰教育網(wǎng)進行公示,體檢具體辦法參照《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赤峰教育網(wǎng)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九、公示
根據(jù)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名單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赤峰教育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間對應聘人員反映出的問題,一經(jīng)查實,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做出相應處理。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憑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本人身份證及畢業(yè)生檔案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所有人員均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
1、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4、2015年應屆畢業(yè)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5、對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和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整個招聘工作期間,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舉報電話:0476-8333110、15704760110
十二、其他
市教育局直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律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班。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切勿輕信互聯(lián)網(wǎng)及社會上的一些虛假宣傳、惡意炒作,以免上當受騙。
附:
1、《2015年度赤峰市教育局直屬幼兒園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計劃表》;
2、《2015年赤峰市教育局直屬幼兒園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rar
3、《2015年度赤峰市教育局直屬幼兒園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費減免申請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