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陽縣2015年職教中心招聘教師方案
近年來,職教中心辦學規(guī)模不斷擴大,今年又新增學前教育專業(yè),為確保職教中心教師隊伍配備,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現(xiàn)面向社會及高校公開招聘專業(yè)教師。為順利完成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打造品牌學校為目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zhèn)、擇?yōu)錄用的原則,以實際教育教學能力為考察重點,通過考試、試講和考核等環(huán)節(jié),真正把政治素養(yǎng)高、業(yè)務能力強、熱愛教育事業(yè)的優(yōu)秀人才充實到教師隊伍中,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zhì)量,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持續(xù)穩(wěn)步發(fā)展。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不含專接本或?qū)I井厴I(yè)生),須持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本縣在編及特崗教師不準應聘。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自愿長期在曲陽從事教育工作;
3.具備招聘學科崗位所對應的專業(yè)、學歷、教育教學能力等任職資格。
4.符合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
(三)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條件
1、受到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招聘學科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職教中心教師共計18名,其中音樂教師12名(其中聲樂教師4名,音樂教育教師2名,鋼琴鍵盤教師4名,舞蹈教師2名),美術教師2名,幼教專業(yè)4名(隨幼兒園教師招聘方案進行)。
四、招聘方法
縣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根據(jù)招聘學科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采取筆試、技能測試、試講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五、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技能測試、試講、錄取、體檢、資格復審與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7月20日
2、報名方法:到教育局人事股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時需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在學信網(wǎng)下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 7月23 日上午9:00—10:30。
2、考試地點:永寧中學
3.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閉卷筆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4.筆試內(nèi)容:內(nèi)容為高中本學科知識及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基本要求、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新課程理念等相關內(nèi)容。
(三)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對考生本專業(yè)技能現(xiàn)場評分。
技能測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按比例綜合計算。(具體情況見筆試、試講實施方案)
(四)試講
1.試講時間:2015 年7月26日-27日
2.試講地點:永寧中學
3.試講方式
根據(jù)各招聘學科名額和1:2的比例,按照考生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試講人員名單。最后一名試講人選筆試成績加技能成績并列者,均參加試講。
試講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教態(tài)、儀表、對教材的理解及把握等方面進行考察。評委由外聘專家組成。每名應聘者備課一小時,試講限時15分鐘,評委按照評分細則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最后平均分即為應試者的試講成績,試講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當場公布。試講過程全程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五)錄取辦法
1.職教中心教師招聘音樂、美術兩科按筆試、技能、試講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技能成績*50%+試講成績*40%。
2.若綜合成績相同,試講分數(shù)較高者優(yōu)先。
3.職中招聘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評委認為能勝任職中教學的打分在80分以上,不能勝任職中教學的打分在80分以下,試講成績低于80分的,則不予錄取。
(六)體檢
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jù)錄取辦法,排出考生成績次序,按照各招聘學科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末位考生成績?nèi)绯霈F(xiàn)并列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學歷較高者,面試分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相同,加考筆試內(nèi)容,高分者進入體檢。
2.體檢工作組織
體檢工作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參照《河北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在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現(xiàn)的空缺,按考生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七)資格復審與考核
考核內(nèi)容:通過查閱學生檔案、復審擬聘人員報名資料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實績及遵紀守法等情況。
(八)公示
考核程序完成以后,確定擬聘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到期后,經(jīng)招聘小組同意,由教育局同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公開招聘的人員,自到崗之日起,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工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監(jiān)督檢查
(一)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有下列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舉報電話:紀檢委0312-4212514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