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安縣城南實驗中(。⿲W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城南實驗中學、城南實驗小學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海安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進行公開選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縣城區(qū)初中、小學教師中選聘
縣城區(qū)初中、小學指海陵中學、紫石中學、實驗小學、明道小學、海師附。ㄏ峦
(一)選聘對象
截止2015年8月,編制在縣城區(qū)學校、工作滿五年且離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以上的學科一線在崗教師,且任教學科(與教師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一致)與選聘學段學科一致。
(二)選聘學段學科及名額
學段學科 |
選 聘 名 額 | ||||
海陵 中學 |
紫石 中學 |
實驗 小學 |
明道 小學 |
海師 附小 | |
初中語文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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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數學 |
1 |
1 |
|
|
|
初中英語 |
1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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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思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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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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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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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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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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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2 |
小學數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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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1 |
小學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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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
小學音樂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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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美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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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三)選聘程序
1.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8月7日上午8:00-10:00;報名地點:縣城區(qū)各學校。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
(1)《海安縣城南實驗中(。⿲W公開選聘城區(qū)學校教師報名表》(表1,一式一份,網上自行下載填寫)。
(2)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初步選聘人選報縣局復核。城區(qū)各學校根據縣局選聘名額于8月7日下午3:00前等額將初步選聘人選名單報縣局復核。如申報人數大于學科選聘人數,則由區(qū)(鎮(zhèn))教辦、學校根據選聘名額及學校實際情況,確定相應人選報縣局;如申報人數小于選聘名額,差額部分由城區(qū)各學校在相關學科所有符合條件的教師中推薦或抽簽產生相應人選報縣局。各學校上報初步選聘人選時,一并上報下列材料:
(1)《海安縣城南實驗中(小)學公開選聘城區(qū)學校教師報名表》(個人填寫,教辦、學校審核蓋章)。
(2)初步選聘人選的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及職稱證書復印件(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單位加蓋公章)。
(3)《2015年從城區(qū)學校選聘教師初步人選匯總表》(表2,網上下載,學校填寫)。
3.確定選聘人員?h局根據選聘名額、條件,對城區(qū)各學校上報的初步選聘人選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確定選聘人選。
二、從撤并學校中選聘
(一)選聘對象
南屏初級中學教師中選擇“自愿參加教師能力測試,服從組織安排,配置到縣城有關學!币庠傅慕處。
(二)選聘學段學科及名額
學段學科 |
選聘名額 |
學段學科 |
選聘名額 |
初中語文 |
8 |
初中生物 |
1 |
初中數學 |
9 |
初中化學 |
1 |
初中英語 |
9 |
初中體育 |
2 |
初中思品 |
2 |
初中音樂 |
2 |
初中地理 |
1 |
初中美術 |
2 |
初中物理 |
4 |
初中信息 |
2 |
(三)選聘辦法
1.領取準考證。符合條件的選聘對象于8月11日上午8:30-11:30至縣局老園丁活動中心一樓領取準考證。
2.參加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形式為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20%)和相應學段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占80%)。
技能測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技能測試。
3.確定選聘人員。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及選聘名額,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選聘人員。
三、從全縣初中和小學教師(含縣城初中、小學、完中初中部教師或在完中長期從事初中學科教學的教師)中選聘
(一)選聘學段學科及名額
學段學科 |
名額 |
學段學科 |
名額 |
初中語文 |
5 |
初中地理 |
1 |
初中數學 |
2 |
小學語文 |
8 |
初中英語 |
2 |
小學數學 |
8 |
初中思品 |
4 |
小學英語 |
1 |
初中化學 |
2 |
小學體育 |
1 |
(二)選聘條件
1.政治素質高,師德表現好。
2.所學專業(yè)(或職稱)為歷史可報考初中思品;所學專業(yè)(或職稱)為生物可報考初中化學。其他學段學科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或職稱)須與報考學段學科一致。
3.小學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小學教師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初中教師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5.在教學一線,任教5年及以上(截止2015年8月)。
(三)選聘程序
1.報名。個人自主申報,報名時間: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至8月10日(上午8:30—11:30),報名地點:縣教育局老園丁活動中心一樓。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
(1)《海安縣城南實驗中(小)學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表3,一式一份,網上自行下載填寫)。
(2)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領取準考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對象,于8月11日上午8:30-11:30至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3.考試?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20%)和所報學段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占80%)。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筆試當日在海安教育網公布。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面試采用說課的形式,說課學科與筆試學科一致。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總成績計算(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4.確定選聘人員。根據總成績,按選聘學段學科的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仍不能區(qū)分時,筆試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并于面試當日在海安教育網公布。
四、有關說明
1.南屏初級中學教師中選擇“自愿參加教師能力測試,服從組織安排,配置到縣城有關學!币庠盖夷挲g在50周歲以內的教師均須參加技能測試(筆試);50周歲以上(含50周歲)的教師或重癥患者(縣級醫(yī)院出具證明)可申請不參加技能測試,成績以本學科平均分計算。
2.海安縣開發(fā)區(qū)實驗學校為今年整合建立的九年一貫制學校,該校教師今年暫不參加城南實驗中(小)學從全縣初中和小學選聘教師活動。
3.從縣城學校選聘的教師,在原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不變,帶入新單位;從縣城以外學校招考的教師,在辦理調動手續(xù)時,其在原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不帶入新單位,一律調至現任專業(yè)技術崗位所處層級的最低層級。
4.選聘教師接到縣教育局開具的調令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所有移交手續(xù),并按時到新單位報到,超過規(guī)定時間未報到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本《公告》由海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整個選聘活動由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附件:
表1:海安縣城南實驗中(。⿲W公開選聘城區(qū)學校教師報名表.rar
表2:2015年城區(qū)學校選聘教師初步人選匯總表.rar
海安縣教育局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