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的實施意見
常教人〔2015〕31號
各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局屬各單位:
根據(jù)《關于轉(zhuǎn)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常辦發(fā)〔2011〕69號)、《關于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招聘錄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發(fā)〔2012〕33號)精神,現(xiàn)就2016年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招聘單位
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初中、高中、高職校和開放大學。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新教師招聘
1.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2016年畢業(yè)生。
2.招聘條件
(1)學歷、學位:報考高職校、開放大學的新教師須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報考中學及特殊學校的須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其中特殊學校特教專業(yè)為?萍耙陨蠈W歷);
(2)教師資格:報考中學及特殊學校的必須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錄用。
(3)身心健康,適合從事教師職業(yè)。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擬報考崗位的相關條件。
(二)在職教師招聘
1.招聘對象。擬進入直屬學校的在職教師。直屬學校教師流動需采用商調(diào)形式。
2.招聘條件。符合招聘簡章中公布的相應條件。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新教師招聘辦法和程序
1.審批需求。各直屬學校根據(jù)市教育局人事處審核的師資需求,填報《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申報表》(見附件1),相關材料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審核。
2.發(fā)布公告。市教育局2015年12月面向社會發(fā)布新教師招聘簡章和新教師招聘崗位,其中高職校及開放大學招聘專業(yè)課新教師的簡章另行發(fā)布。
3.報名和資格初審。具體要求見新教師招考公告,并組織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4.統(tǒng)一筆試。2016年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新教師采取統(tǒng)一筆試的方式進行。常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命題、考務和閱卷工作。
(1)筆試時間見新教師招考公告。
(2)筆試內(nèi)容包括專業(yè)理念與師德、專業(yè)知識、專業(yè)能力等。
(3)直屬學校的筆試成績由市教育局按學科需求數(shù)的1:3確定面試人選,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網(wǎng)站公布達線考生名單(音、體、美學科增加專業(yè)技能考核,筆試成績按30%計算,專業(yè)技能成績按70%計算)。考生的分數(shù)低于該學科筆試總分的50%,則取消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常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6.面試及課堂考核報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根據(jù)各校招聘崗位報名應聘。招聘單位于2016年2月19日前上報《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新教師面試及課堂考核安排表》(見附件2),電子稿發(fā)jurs@czedu.gov.cn。
各用人單位審核應聘對象是否持有同意面試的成績單,符合資格的則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件3)參加面試。
7.面試考核。
(1)各用人單位按要求制定《2016年常州市XX學校公開招聘面試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4),于面試前5個工作日報市教育局人事處備案。
(2)各用人單位面試時間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3)學?己诵〗M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進行集中面試。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不少于三題,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面試評委7人(招聘單位評委不超過總評委數(shù)的30%,其余評委由市教育局委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余下評委打分的均分為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其得分保留2位小數(shù)。面試時,設記分員1人,計時員1人,監(jiān)督員1人。嚴格做好試題保密工作。面試成績通知單(見附件5)要當場反饋面試人員,招聘單位填寫所有面試評分匯總表(見附件6),于面試結(jié)束后的第二天發(fā)郵件報市教育局備案,電子郵箱:jurs@czedu.gov.cn。
(4)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面試總分的60%,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資格。
8.課堂教學能力考核。
(1)一般在面試考核結(jié)束后兩周內(nèi)組織。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35%、面試成績65%計算;音、體、美學科按筆試成績20%、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計算。各校根據(jù)考生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按各學科、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課堂教學能力考核人選,若該崗位考生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課堂教學能力考核人選。填寫參加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匯總名冊(見附件7)報市教育局備案。
(2)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小組由5人組成,其中本校2人,外校3人(由市教育局委派)。每位考核人員須填寫《應聘人員課堂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評分表》(見附件8)并簽名。應聘人員課堂考核成績按照去掉5名評委打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3名評委打分的均分計算,得分保留2位小數(shù),成績填寫在《應聘人員課堂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評分匯總表》(見附件9)中。
(3)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合格分數(shù)線為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總分的60%,不合格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4)各校須在課堂考核當天或第二天把參加課堂考核人員成績在校園網(wǎng)的外網(wǎng)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