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巴中市巴州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學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學輔助崗位人員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及方式
本次招聘中小學校教學輔助崗位人員8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巴中市巴州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學輔助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本次招聘采取《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yè)知識筆試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
三、招聘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基本條件及具體崗位要求的中國公民均可報名。
(二)基本條件
報名者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97年11月1日至1980年11月1日之間出生);
3.身體健康,能勝任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4.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以學信網查證為準);
5.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需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同意方能報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有關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條件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其它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于2015年12月26日(9:00至18:00)在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五樓會議室報名。
(一)填報表格
報名者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巴中市巴州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學輔助人員報考信息確認表》(以下簡稱《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二)加分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達到規(guī)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報名結束時未因享受政策性加分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總成績(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教學輔助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定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因享受政策性加分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相關證明(內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服現(xiàn)役兩年以上經歷、退出現(xiàn)役相關證明以及被部隊團級及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務于2015年12月26日前的工作日內將加分材料交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人事科(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467號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辦公樓5樓509室),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2015年12月26日,在報名時,由招聘單位根據報名《信息表》內容,對報名者身份證、學歷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初審,巴中市巴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組織人員在報名現(xiàn)場同時進行資格復審,審查合格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
(四)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應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由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向社會公布。
五、考試
根據相關規(guī)定,本次招考采取筆試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進行實際操作技能的測試?荚嚳偝煽10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16日上午9:00-10:30,地點待定。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考生到考場后根據考場分布圖對號入座。
2、筆試內容
筆試實行100分制計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yè)知識,筆試占總成績的40%。
(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
2016年1月16日下午14:00-18:00,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組織用工單位及專家評委,按程序及規(guī)定,在人社、紀委、保密的監(jiān)督下,對報考者進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按3:1確定參加技能測試對象,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崗位,進行調減或取消。
操作技能測試實行100分制計分,成績占總成績的60%(測試地點待定)。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40%+操作技能測試成績×60%。
六、體檢
體檢由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統(tǒng)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
(一)人員確定
根據考生總成績及招聘崗位,按照擬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按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優(yōu)先,若技能測試和筆試成績均相同,再組織一次操作技能測試來確定)。
(二)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行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七、考核公示
體檢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參加該崗位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體檢及公示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選擇擬聘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政策執(zhí)行。
九、其它
請報名時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隨時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因考生原因無法與其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聯(lián)系電話:0827-5282361
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科技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告發(fā)布機關另行明確。
附件:巴中市巴州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學輔助人員職位表(點擊打開瀏覽或下載,Excel格式)。
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事業(yè)單位公招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12月17日
巴中市巴州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學輔助人員職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