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報考桂平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考生現(xiàn)場確認加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2016年貴港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簡章》相關要求,請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14-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攜帶加分依據(jù)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三樓)進行現(xiàn)場核驗,超過規(guī)定時間遞交材料核驗的,一律無效,不再享受加分,責任自負。資格審查結束后,對符合加分條件人員的資格和加分項目在貴港人事人才網(www.ggrsrc.com)公示2天(以貴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之日為準),如有異議及時向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反映(聯(lián)系電話:0775-3388037,3370977)。
4月5日-7日已遞交《2016年桂平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照顧加分審核表》及有關加分證明材料并經通過加分審核的市代課人員(含已被清退的市代課人員),視為已完成加分審核,不再需要參加2016年4月14-15日的加分審核。如有特殊情況未按時遞交的,則按簡章要求參加2016年4月14-15日的加分審核。
需攜帶的材料:
一、市代課人員加分
1.獎勵加分須提供縣級(含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處級(含處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獨生子女或者純二女結扎戶加分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或結扎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證件經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上計生部門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教齡加分須提供桂平市在職在崗市代課人員教齡審核證明或桂平市已被清退的市代課人員教齡審核證明。
二、特崗教師加分(限貴港市轄區(qū)內服務)
1.服務滿1-2年,須提供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部門的“聘用合同”書和“特崗教師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服務滿3年,須提供“特崗教師服務期滿證書” 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部門(即教育局)出具的服務期滿未入編證明”;
3.服務期滿3年,已入編特崗教師不再享受加分。
三、“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yè)生”加分(限貴港市轄區(qū)內服務)
1.須提供縣級以上(含縣級)組織、人社、教育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或協(xié)議書和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已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入編人員不再享受加分。
四、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分
須提供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因考生不在桂平市的,必須用考生網上報名時所填寫的手機號碼發(fā)短信確認〈接收短信手機:18177568808,15077558587;短信內容為:姓名XXX,報考學校XXX,少數(shù)民族加分〉)。
特別提醒:考生必須對提交的紙質材料和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桂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