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fā)〔2013〕18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研究,2016年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28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詳見附件)。為做好公開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yè)生;
3.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的應、往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具體條件見附件);
4.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現(xiàn)仍在黔東南州服務(含在黔東南州服務期已滿并取得服務證的人員)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統(tǒng)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6年5月4日前服務期滿一屆及以上。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yè)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8年5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5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0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钡,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社部發(fā)〔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體檢合格標準;
6.定向到市(州)、縣(市、區(qū)、特區(qū))、鄉(xiāng)(鎮(zhèn))的2016屆畢業(yè)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qū)、特區(qū))、鄉(xiāng)(鎮(zhèn))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6年5月4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以及參加2016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5.已招考聘用到事業(yè)單位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已招考錄用到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機關(參公)、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報名前未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的;
8.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9.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及各縣(市)指定網站(見附件)等向社會公布招聘的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以各縣(市)指定網站(見附件)為準。
三、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5月4日9:00至5月6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123.232.109.176/wb_gzqiandong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由考生自行選擇)。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考試時間相同的其他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5月9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忌鷳獪蚀_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如有變動,請考生及時與所報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聯(lián)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事業(yè)單位招聘欄目”公布無人報名的崗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后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布每個崗位報名人數情況。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 2016年5月4日9:00至5月8日17:00。
1.資格初審在各縣(市)人社部門統(tǒng)籌組織實施。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表》后48小時內對照本《實施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6年5月6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并已交費的人員,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可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表》,供現(xiàn)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資格初審單位提出申請,經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試中心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以及使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申請,經資格審查單位及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試中心修改。
3.2016年5月6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5月7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在2016年5月8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6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8:00期間。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