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惠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干部隊伍結構,充實干部隊伍力量,著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shù)母咚刭|專業(yè)化干部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貴州省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擬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遴選數(shù)量
公開遴選2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崗位人員)。遴選職務詳見附件1。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1.惠水縣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報考事業(yè)崗位須簽訂放棄公務員身份承諾書);
2.惠水縣各級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不含垂管部門)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一線教師、一線醫(yī)務人員不列入遴選范圍。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事業(yè)單位人員報考須通過試用期考核轉為正式工作人員。
公務員報考須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在鎮(zhèn)(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且報考事業(yè)崗位須簽訂放棄公務員身份承諾書;
3.近兩年年度考核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5.報考事業(yè)崗位人員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或受黨紀處分影響期未滿或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不符合公開遴選對象、公開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6.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三、公開遴選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6日至4月8日8:30—18:00。
2.報名地點:惠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綜合科。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簽署同意意見并蓋章一式2份及電子文檔;
(3)簽訂報考誠信承諾書;
(4)證件照電子檔;
(5)所報崗位要求的其他佐證資料;
(6)報名時完成“三史”排查(即:報名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觸史、發(fā)熱史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的申報,如實填寫《個人健康情況申報表》(見附件4)
4.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由惠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開展報名審核工作。每人限報1個職位。提交報名申請后在資格初審期間,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測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視報名情況減少或取消該職位公開遴選人數(shù)。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公開遴選資格。
(三)測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shù)。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1.筆試
主要測評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由縣民宗局商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2022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如遇重大活動時間有變將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縣委黨校教學樓3樓教室)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選與各職位計劃公開遴選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達到平均分數(shù)線以上方可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公開遴選名額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分數(shù)并列的由遴選單位提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縣紀委、縣民宗局負責實施,經考察無合適人選的,可取消或減少公開遴選人數(shù)?疾觳缓细窕蛉脒x人選放棄公開遴選資格的,由縣民宗局研究是否遞補和遞補名額。遞補按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
(五)辦理調動手續(xù)
考察合格的,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雙方不得無故終止試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四、紀律要求
(一)公開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二)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提高對公開遴選工作的認識,做好本單位符合條件人員的宣傳和動員工作。
(三)調入公開遴選單位的人員,因工作需要,除組織進行調整的,兩年內個人不得申請調動。
(四)未盡事宜由縣民宗局商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決定。
聯(lián)系人:惠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綜合科,陳曦,聯(lián)系電話:0854—6221070
惠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2022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