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廣州市荔灣區(qū)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從廣州市轄區(qū)范圍內各級機關(含中直駐穗機關和在穗廣東省直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下同)。
二、選調人數(shù)
區(qū)直機關、街道共計60名(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除符合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等有關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含試用期)公務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8月10日),且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3.已完成公務員職級套轉,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4.中直駐穗機關和在穗廣東省直單位報考人員需已落戶廣州市;
5.符合具體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以及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試用期未滿的;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規(guī)定必須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5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ww.qgsydw.com)報名網站填報個人信息、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3.資格初審:報名系統(tǒng)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每個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3,其中對選調人數(shù)為2人以上的職位,如資格初審通過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則減少該職位的選調人數(shù)至符合不低于1:3的開考比例為止。不符合上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職位筆試開考,報考該職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通過報名系統(tǒng)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結束3天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筆試成績60分以上合格,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不進入資格復審。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至低按1:3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選,入圍人數(shù)達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合格人數(shù)確定。報考人員在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筆試成績及入圍情況。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入圍資格復審人選按要求報送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現(xiàn)任職文件、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職級套轉表、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的掃描件各1份,近期彩色全身照片1張,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材料統(tǒng)一以“選調單位名稱+職位代碼+姓名”命名后打包發(fā)至郵箱lwqgwyyk@163.com。區(qū)委組織部對報送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報考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通過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解決處理問題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面試成績70分以上合格,低于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進入體檢和考察。具體面試公告將在荔灣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發(fā)布。
(五)組織考察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入圍組織考察人選。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組按照規(guī)定從嚴審查干部檔案,核實考察對象的身份及相關信息,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疾旖Y束后,考生所在單位自考察之日起2個月內提供辦理調動所需的全部材料,對提供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要求不相符的,取消考生體檢資格。考察結束后,選調單位如實署名蓋章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六)體檢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需在公務員錄用體檢定點醫(y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進行。
(七)公示
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選在廣州市荔灣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轉任手續(xù)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不影響選調的,由區(qū)委組織部按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如考生現(xiàn)任領導職務或現(xiàn)任職級高于選調職位的職級,考生同意按所報考選調職位職級任職的,予以辦理轉任及任職手續(xù)。區(qū)委組織部向考生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發(fā)出商調函,考生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須在1個月內出具同意調出證明,逾期未出具的,原則上取消該考生的選調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取消開考以及無人員入圍組織考察環(huán)節(jié)的職位為調劑職位。已參加筆試且成績合格,符合調劑職位資格條件的未入圍組織考察人員,在其他開考職位面試結束后,可報名參加調劑職位的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調劑職位按照報考職位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至低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進入人數(shù)達不到該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開考。
(二)如出現(xiàn)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選調資格等情形的,選調單位可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三)考生要誠信報考,選調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以下情形之一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
1.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環(huán)節(jié)中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的;
2.具有服務年限等不得轉任情形而報考的;
3.已報考但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棄參加筆試、面試以及考察、體檢、報到等選調環(huán)節(jié)的。
(四)本方案的“以上”均包含本級基數(shù)。
(五)考生轉任到荔灣區(qū)后,原則上在荔灣區(qū)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六)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荔灣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發(fā)布公告。報考者應當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密切留意公告及手機短信。
本公告由中共廣州市荔灣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1481087(報名期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廣州市荔灣區(qū)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x
中共廣州市荔灣區(qū)委組織部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