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現(xiàn)將泗洪縣2022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機構與受理范圍
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宿遷市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泗洪縣教育局負責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 具有我縣戶籍;
2. 在我縣居住,并持有我縣有效居住證;
3. 駐我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武警;
4. 持有我縣公安機關發(fā)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或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我縣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縣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申請人員經(jīng)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我縣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 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蛘咂渌髮W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五)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時間安排
(一)網(wǎng)上報名
2022年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第一次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第二次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參加免試認定改革的2022屆畢業(yè)生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二)體檢、現(xiàn)場確認
申報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及現(xiàn)場確認工作安排:
(1)第一次教師資格認定
①體檢
體檢醫(yī)院為泗洪縣分金亭醫(yī)院體檢中心(地址:泗洪縣雙溝西路1號,聯(lián)系電話:0527-88351126)。體檢時間為2022年4月21日至5月7 日上午7:30-10:30(建議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成功后及時完成體檢工作,盡量避開體檢后期長時間等待)。體檢費用需申請人自理。
所有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體檢醫(yī)院參加體檢,逾期未檢者,視同自動放棄本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當日,請確?崭、體溫正常、佩戴口罩,出示蘇康碼、行程碼為綠碼并遵守體檢醫(yī)院當日其他防疫要求,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或《江蘇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2或3下載,雙面打印,填好“既往病史”等欄內容,貼好與網(wǎng)報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報到時,請主動告知體檢醫(yī)院本人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及懷孕等特殊生理狀況。體檢結束后,本人保管好繳費憑證,《體檢表》當場上交體檢醫(yī)院,體檢結論由體檢醫(yī)院直接反饋給縣教育局。
②現(xiàn)場確認
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體詳情見附件1);
申報小學教師資格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5月11日至13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體詳情見附件1);
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5月16日上午9:00-12:00(具體詳情見附件1)。
確認地點:泗洪縣政務服務中心5樓子女入學一件事綜合窗口(泗洪縣仁和路5號,古徐廣場北側)。
(2)第二次教師資格認定
①體檢
擬于6月下旬至7月初進行, 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請申請人及時關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sihong.gov.cn)“通知公告欄”公告。
②現(xiàn)場確認
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申報小學教師資格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7月12日至13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7月14日上午9:00-12:00。
確認地點:泗洪縣政務服務中心5樓子女入學一件事綜合窗口(泗洪縣仁和路5號,古徐廣場北側)。
(三)證書領取
教師資格證書的領取可選擇現(xiàn)場領取或者郵寄方式,具體可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中選擇。如選擇郵寄方式(產生費用由個人承擔),請務必填寫正確的收件地址、聯(lián)系電話。
教師資格證書各批次現(xiàn)場領取時間及地點見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sihong.gov.cn)“通知公告欄”公告。
四、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憑已經(jīng)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考生,在“是否應屆畢業(yè)生”這一欄選“否”,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第一次申請認定的應屆畢業(yè)生,如果憑畢業(yè)時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是否應屆畢業(yè)生”這一欄選“是(在校最后一學期)”,并點擊“同步學籍”按鈕,獲取學籍信息。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jīng)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網(wǎng)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tǒng)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網(wǎng)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wǎng)報系統(tǒng)提示簽字上傳,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有效認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當?shù)鼐幼∽C;
3.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4.在我縣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縣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縣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jīng)過學信網(wǎng)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wǎng)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wǎng)報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無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網(wǎng)報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如符合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條件,畢業(yè)證書中如果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檔案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yè)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其畢業(yè)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tǒng)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tǒng)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紙質證件相片粘貼在相片粘貼頁上,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相片尺寸為25mmX 35mm ,應與網(wǎng)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
(八)泗洪縣分金亭醫(yī)院出具的參加體檢憑據(jù)(發(fā)票)。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六、其他
(一)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wǎng)上申報、體檢和現(xiàn)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jīng)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申請人及時關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sihong.gov.cn)“通知公告欄”公告。
七、政策咨詢電話
宿遷市教育局:0527-84389653;
泗洪縣教育局:0527-86239269。
附件2: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面打印).pdf
附件3:江蘇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面打。.pdf
附件4:教師資格粘貼相片頁(規(guī)格為210mmX148.5mm).doc
泗洪縣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