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星海音樂廳是廣東省文化廳直屬事業(yè)單位,主要任務:組織國內外交響樂團、民族樂團等音樂團體和音樂藝術家演出;承辦國際聲樂、器樂比賽和國際音樂藝術節(jié);舉辦群眾演出演奏會和音樂講座;開展音樂藝術教育活動;提供音像制作服務;收藏世界音樂資料;了解國際音樂信息;提供音樂知識、信息咨詢服務。
根據國家和廣東省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我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以下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 |
招聘范圍 |
招聘人數(shù)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學位要求 |
優(yōu)先錄用條件 |
備注 |
演出策劃 |
社會人員 |
2 |
漢語言文學 、音樂學 |
本科(學士) 及以上 |
有相關演出策劃經驗、會鍵盤樂器者優(yōu)先。 |
管理崗位 |
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與思想品德,無犯罪記錄;
2、應聘以上崗位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需符合廣州入戶條件;
3、年齡要求:具有初級職稱在35周歲以下,具有中級職稱以上在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3年6月30日);
4、必須具有良好音樂專業(yè)知識與職業(yè)道德精神,愛崗敬業(yè)責任心強,富有開拓進取、團隊合作的精神;
5、儀表端莊,身體健康,適應崗位工作的特點和要求。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省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及郵寄報名兩種方式。
2、報名時間:2013年7月22日—24日。郵寄截止時間以郵局郵戳時間或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準。
3、報名及郵寄地址:廣州市二沙島晴波路33號人事部郵政編碼:510500
4、聯(lián)系人:孟凡娜電話:020-37815573
5、報名所需提供的相關證件及材料:
(1)應聘者可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drst.gov.cn/)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個人簡歷、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畢業(yè)證、學位證、省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書、職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屬留學回國人員應攜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鑒定證明等相關材料復印件,或者將以上材料的紙質版郵寄到廣東省星海音樂廳人事部;
(3)獲得面試資格的社會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的要求,對報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核者,發(fā)給筆試通知書。
(三)開考條件
開考條件: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不得小于3比1,若未能達到該比例,不能開考。
(四)考試
考試按照《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3]21號文執(zhí)行。
1、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安排見準考證?忌鷳{有效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gdrst.gov.cn、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www.gdwht.gov.cn及我單位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筆試的主要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工作技能等綜合素質的測試。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占總成績的60%,60分以上為合格。在合格人選中,根據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按合格者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shù)與應聘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達不到比例,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占總成績的40%。由我單位組織成立面試評委小組,人數(shù)為奇數(shù),不少于7人。面試考生須提前30分鐘到考場抽簽排序。
(2)面試內容包括職業(yè)能力測試及現(xiàn)場問答等,面試全部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3)以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的綜合相加確定為應聘人員的最終成績,60分為合格線,低于60分不予錄用。在綜合分數(shù)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五)體檢
我單位根據擬聘人數(shù)和達到考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
(六)組織考察(考核)
我單位成立公招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執(zhí)行。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及我單位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guī)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guī)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為我單位聘用人員,我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簽定協(xié)議,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及成績,如已簽訂了聘用合同視為無效。
(二)本公告及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都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和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上發(fā)布。
廣東省星海音樂廳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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