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快速處置及分析研判能力,根據(jù)內蒙古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指揮調度中心工作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經報請自治區(qū)公安廳同意,交通管理總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文職人員20名,為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錄人數(shù)
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文職人員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
二、 招錄對象和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無極端宗教思想,熱愛警察職業(yè);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無違法犯罪記錄,未曾被單位開除或辭退的;
(三)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9年10月1日—1996年9月30日之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色盲,無明顯疤痕及紋身、無殘疾和生理缺陷。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五)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警校畢業(yè)生(不限專業(yè))、計算機相關專業(yè)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復轉軍人(高中以上文化);
(六)具有較強的文字記錄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使用計算機,普通話標準,語言流暢,形象好、氣質佳,有播音主持經歷的優(yōu)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應屆畢業(yè)生;
8.有傳染病、癲癇精神病及其他遺傳家族病史的人員;
9.身體條件不具備體能測試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網站:內蒙古人才網(網址:http://www.nmgrc.com/)。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17:00。
2.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否則,不予資格審查。
3.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yè))以及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單位、崗位)。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應聘人員須用身份證報名。
5.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初審人員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1日內(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審核未通過的,將及時在《報名登記表》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及時注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資格初審時間為2014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17:00。
2.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報名條件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指揮調度中心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
(三)網上交費
1.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交費,每人7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
交費時間:2014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24∶00,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2.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聘人員可減免報名費。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包括?啤⒈究、研究生)免收費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減半收取。所需材料:應聘人員本人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lián)系電話)、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符合以上條件的應聘人員在11月24日-11月28日,本人到內蒙古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進行審核確認退費。
對于筆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情節(jié)嚴重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中山東路團結巷2號(軍轉酒店院內)南樓2樓,財務部。
聯(lián)系電話:0471-6601326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1.筆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時限120分鐘。
2.筆試時間:11月22日14:00—16:00
筆試地點:呼和浩特市設考區(qū),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試卷統(tǒng)一為漢文制卷。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各位應聘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六)現(xiàn)場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11月27日。
資格復審地點:見報名網站通知。
2.按照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或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資料:
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轄區(qū)派出所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七)面試
通過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
1.面試分為計算機操作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計算機操作主要考察考生對計算機的了解和對計算機操作的熟悉程度;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普通話水平。面試總成績滿分100分。
2.面試時間:2014年11月30日。
3.面試地點:見報名網上通知。
4.面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面試成績。
(八)體能測評
根據(jù)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應聘人員于擬聘人員1:1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員,如出現(xiàn)體能測試不合格者,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滿分100分。
體能測評工作的其他具體事宜,見報名網站通知。
體能測評時間:2014年12月3日
體能測評地點:見報名網站通知。
體能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動放棄。
(九)最終成績
最終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10%
(九)體檢
按照最終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最終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地點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臨時指定;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待遇
被錄用人員經過技能培訓后上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用工合同(每年考核合格者續(xù)聘,不合格者解聘)。
每人每月工資1500元,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五險”。
五、文職人員崗位設置
主要從事總隊指揮中心公路安全防控體系指揮調度、交通安全信息研判、24小時警情處置等工作。
舉報電話:0471-6554883
網站咨詢電話:0471-6601342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