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畢節(jié)市織金縣招聘高中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1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畢節(ji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15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簡稱《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方案、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試教、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見《織金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招聘專業(yè)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原人事人才網www.gzrs.gov.cn)公布的專業(yè)目錄《2010博士碩士本科代碼》、《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試行)》。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擬報職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規(guī)定詳見《職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畢業(yè)生;畢節(jié)市鄉(xiāng)級人口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截止2015年4月28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3.截止2015年4月28日織金縣內在職在編的;
4.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5屆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
8.考入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尚在試用期內的;
9.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10.聘用后的職位構成回避關系的;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
12.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有關條件的。
四、報名
(一)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發(fā)布信息時間為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17日。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3.報名地點: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會議室。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
1.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在考察時提供畢業(yè)證書驗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普通話、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三科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位所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外縣在職考生需持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
7.報名時收取考試考務費100元/人。
(四)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方案》、《報名信息表》,下載并在《報名信息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不能對《報名信息表》格式作任何改動),用A4紙打印出《報名信息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成功受理后,若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符合職位的報考條件,則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體檢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必須達到3∶1,達不到3∶1的則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結合考生所學專業(yè),給予改報其他職位。不能改報的,對已報考該職位的考生辦理退費手續(xù)。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25日。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招聘單位具體負責。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對照《招聘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提交。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考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或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筆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不搞任何形式的培訓。
筆試形式:閉卷考試(不指定用書)。
筆試內容:考生所報學科對應的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和地點: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考務費收據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會議室領取?忌毻瑫r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發(fā)布。
未取得有效成績或筆試成績?yōu)榱愕,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七、試教及考試總成績
(一)試教
試教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紀委、監(jiān)察局的監(jiān)督下進行,以現場同一職位采用相同試題進行試教,根據考生試教情況進行現場評分。
根據招聘職位數,按各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試教人員。
1.試教時間:待定。
2.試教地點:織金六中(城關鎮(zhèn)春風路13號)。
3.試教方式:模擬授課,現場評分。各科試教人員不安排備課時間。
4.試教內容:以試教前公布的教材為準,隨機抽取試教內容,教材自備。試教在15分鐘內完成。
考生必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參加試教。
試教成績將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發(fā)布。
未完成試教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占60%,試教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
筆試和試教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試教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市)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所有職位的體檢對象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該職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同一職位總成績末位并列者,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若筆試、試教成績相同的,須進行新一輪測試,復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tǒng)一部署,在縣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下,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疾煺䦟彂斀M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煺䦟徑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一)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煺䦟弮热葜饕☉溉藛T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二)在考察政審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確定為考察政審不合格,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并不再實行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5屆畢業(yè)生;
4.近三年中年度考核有被評為稱職(合格)以下等次的;
5.考入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尚在試用期內的;
6.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信息的;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等情況的;
8.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等資格證書的;
9.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或經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10.其它不能聘用的情況。
十、公示
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行文聘用。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來電、來函或面談反映,但必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間舉報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經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同一職位涉及多個任教學校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任教學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擬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在我縣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出縣外和參與其他任何形式招考。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定。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二、組織領導(略)
十三、紀律監(jiān)督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
整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在招聘工作中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織金縣教育局:0857—7622580
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7—7638338
監(jiān)督電話:織金縣紀委、監(jiān)察局:0857—7621338
(二)注意事項
1.考生在考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時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應準考證方能參加,未攜帶兩證的,無論任何情況都不能參加考試、體檢。
2.此次招聘的有關信息都將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公開發(fā)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3.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4.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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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金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