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益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對各類人才的需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益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全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F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設9個職位,共10名。各職位的招聘人數、編制性質、報考條件等詳見《2015年南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名條件
1、政治合格、無違紀違法行為和不良社會影響;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上服從組織安排;
3、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4、學歷、年齡及資格要求詳見《2015年南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出生年月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從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5、尚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未滿五年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9 日—11月13日。
2、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由考生攜帶從網上下載的報名表格,填好相關信息后到報名地點報名。
3、報名地點:設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大樓四樓事業(yè)人員管理股(南洲鎮(zhèn)南華北路)。
4、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
5、考生報名時須持報名表,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須提供國家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網結果)、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初審合格后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
6、用人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考、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7、招聘職位報名人數與相應職位招聘計劃數原則上不低于3:1的比例,其中緊缺招聘職位(南縣德昌國有林場船舶駕駛員)的報名人數與相應職位招聘計劃數須達到2:1。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數。
四、考試
招聘考試分筆試、面試和操作。筆試、面試和操作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試題的命制和閱卷工作均依據相關政策和規(guī)定辦理。縣德昌國有林場的船舶駕駛員職位和所有信息化專業(yè)技術人員職位須進行筆試、面試和操作,且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20%、操作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其他職位均只進行筆試和面試,且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總成績。并在南縣人民政府網站、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11月28日(以準考證為準)。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11月25日—27日。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分專業(yè)知識(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主要內容是與招聘職位名稱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和公共知識兩部分。
所有職位均按專業(yè)知識60%、公共知識4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并將在南縣人民政府網站、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操作)
1、面試對象的確定:按照招聘計劃數與入圍人數1:2的比例,根據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操作)對象(如在核定比例內出現排名靠后的筆試成績相同時,則一并進入面試和上機、駕船操作)。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業(yè)務技能和綜合素質(包括儀表禮儀、語言表達、溝通協調及應變能力等)。
3、因入圍面試(操作)的應聘人員主動放棄面試(操作),而造成所報考職位擬面試對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4、因入圍對象缺考導致未形成競爭職位的參考人員,其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的合格分數線以上(含65分),方可列為擬入圍體檢對象。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1、根據筆試和面試(操作)成績折算后合成總成績,按招聘職位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偝煽兿嗤瑫r,則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列前。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對體檢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名考生復檢只進行一次。對體檢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按同一招聘職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招聘職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用人單位負責考察。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學習成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因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按同一招聘職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
七、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7天,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聘用對象,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最低服務年限不能少于五年),按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對擬聘人員中如出現取消聘用資格和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的空缺招聘職位,則從報考同一職位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未入圍面試的人員不能替補)。聘用對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解除其聘用關系,并報縣人社局備案。聘用人員均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有關待遇。
監(jiān)督單位及電話: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7-5221177
南縣監(jiān)察局:0737-5224756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 縣 編 委 辦
南 縣 監(jiān) 察 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