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創(chuàng)建于1902年,歷經貴州大學堂、省立貴州大學、國立貴州農工學院、國立貴州大學等時期,1950年10月定名為貴州大學。1997年8月,與貴州農學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與貴州工業(yè)大學合并;同年12月,成為教育部與貴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進入國家 “211工程”大學建設行列;2012年,被列為國家“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面向未來,貴州大學秉承“明德至善,博學篤行”的校訓,正朝著建設具有區(qū)域特色、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服務地方發(fā)展的領軍型高水平大學目標邁進。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精神,結合學校崗位需求實際,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特制定本公開招聘人員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人數
公開招聘人員119名,其中,教師崗(A類)22名;實驗崗(B類)49名;其他專業(yè)技術崗(C類)22名;學生輔導員(D類)20名;附中教師崗(E類)6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貴州大學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和工作能力。
5.報名截止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放寬到40周歲。
6.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要求。
7.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
貴州大學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不設現場報名點。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在201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gzpta.gov.cn/)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后,系統(tǒng)會向應聘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在線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存。
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和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若網上填寫及提交的相關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采取網上審核的方式進行,主要是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應聘人員于201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00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報名時間截止前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截止至11月14日17:00前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無效證明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初審聯系電話:0851-88292297;0851-88292203。
(三)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201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5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繳納報名費,每人100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專業(yè)類別屬于Ⅰ類的: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專業(yè)類別屬于Ⅱ類的: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數達不到1:3比例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該崗位招聘計劃減少或取消;單個崗位無人報考或無人通過資格初審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并在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布。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
繳費成功后,應聘人員于2015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6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0851—86831833、86810676。
(五)筆試
筆試在省教育廳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貴州大學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英語》。
(1)公共基礎知識,時間: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
(2)英語,時間:2015年11月28日,下午14:00-16: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忌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筆試成績計算
《公共基礎知識》分值100分,《英語》分值100分,筆試成績計算如下:
(1)教師崗、實驗崗、其他專業(yè)技術崗(崗位類別A、B、C)筆試成績=英語成績×4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60%。
(2)輔導員崗(崗位類別D)筆試成績=英語成績×3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70%。
(3)附中教師崗(崗位類別E)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免試英語)。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筆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1.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1)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達到1:3比例的,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2)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取得筆試有效成績人數,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3)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通過資格復審的,確認為參加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布。
請考生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并保持電話暢通,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資格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接到資格復審遞補通知24小時內拒不反饋是否參加資格復審或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一般應由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確認。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確認,相關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資格復審應攜帶以下材料:
(1)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的《貴州大學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表》。(雙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國外/港澳臺地區(qū)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加蓋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具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6)應聘輔導員崗位者,需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7)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貴州大學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備注欄的要求提供。
(8)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需持委托人親筆書寫的委托書(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復印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七)面試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面試、綜合面試兩個部分。
(1)專業(yè)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綜合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專業(yè)面試或綜合面試單科成績未達到60分,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布。
(八)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個部分組成。
總成績(崗位類別A、B、C、D)= 筆試成績×40% +面試成績×60%。
總成績(崗位類別E)= 筆試成績×30% +面試成績×7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公布。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按實際成績計算,如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總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布。
(九)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要求另行通知。
(十)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同時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7.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9.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擬聘用公示發(fā)布后15日內未能按時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截止2016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十一)公示招聘結果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七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應在接到通知(通知包含公告通知、書面通知、電話通知、短信通知等形式)一周內到貴州大學報到。拒不報到者,學校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一)招聘工作在貴州省教育廳和貴州大學統(tǒng)一領導下,由貴州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聯系電話:0851-88292297;0851-88292203。
(二)貴州大學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
監(jiān)督電話:0851-88292118。
(三)本方案由貴州大學負責解釋。
(四)未定事宜,由貴州大學商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附件:貴州大學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rar
貴州大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