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為北京市體育局所屬正處級財政補助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本局系統(tǒng)新聞宣傳工作,聯(lián)系有關新聞媒體,組織策劃體育新聞宣傳報道工作,承擔有關體育宣傳資料的組織、策劃和編寫等相關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影視編輯崗1名。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熱愛體育事業(yè),具有團隊意識和奉獻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具有北京市居民戶籍,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4)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
2.崗位條件
(1)具有3年以上影視編輯相關工作經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熟練掌握攝影、攝像技術及后期編輯軟件;
(3)能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軟件;
(4)能熟練撰寫各類公文及文字材料,具有較強的溝通和對外協(xié)調能力。
三、招聘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現(xiàn)場報名,初審確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4日、2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報名地點:北京市豐臺區(qū)光彩北路10號103室,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辦公室。
報名需提交材料:個人簡歷,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兩張,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如未達到1:3,由招聘單位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
3.考試方式
(1)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荚嚪秶ňC合素養(yǎng)、基本能力和與聘用崗位相關應知應會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
(3)面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與崗位的匹配度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將全程錄像。
(4)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4.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5.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如達不到1:3,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招聘。
6.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7.公布綜合成績:面試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面試及綜合成績,初步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8.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huán)節(jié)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9.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10.考察:招聘單位到擬聘人員的原所在單位進行考察,核實其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xiàn)、工作實績等情況。
11.公示及聘用: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12.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xù)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yè)。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張昆
電話:010-67276560轉8095
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