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寧市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及《嘉興市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精神,鼓勵大學生村官扎根基層,推動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吸納更多優(yōu)秀人才,經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海寧市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海寧市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總名額為符合資格條件且報名人數的50%,具體崗位將根據擬聘用對象所在鎮(zhèn)(街道)實際確定。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海寧市范圍內,任滿2個聘期、擔任村(社區(qū))“兩委”(黨組織和村[居]委會)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的,或擔任村(社區(qū))“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有兩次及以上為優(yōu)秀等次的在職在崗大學生村官。具體指2007年1月至今,全市經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留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符合上述條件,也納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其他離崗的大學生村官和通過其他渠道招錄到村(社區(qū))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不納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第四條規(guī)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評價、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形式。時間地點:2016年4月29日下午1:30-5:00,市行政中心1號樓710辦公室。
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在潮鄉(xiāng)黨建網、海寧市人才網(http://cxzg.haining.gov.cn、http://www.hnrc.gov.cn)自行下載并填寫考試報名表,經所在鎮(zhèn)(街道)黨委初審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現場提交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選聘為大學生村官工作合同、任職文件、歷年度考核結果,均需加蓋所在地黨委公章)及復印件,并提供個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張。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資格審查不通過。
3.領取準考證。經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可現場直接領取準考證。
4.確定招聘名額。按照現場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總數50%的比例確定本次招聘總名額,總名額不足1人的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核評價?己嗽u價由積分、面試兩個部分組成。
1.積分。由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對本人積分自評分進行核實確定。根據“首次招聘工作中,大學生村官量化積分分值根據近三年(2013年——2015年)年度考核結果和近三年擔任過職務折算,采取百分制。優(yōu)秀3次60分、優(yōu)秀2次57分、優(yōu)秀1次54分、優(yōu)秀0次51分;近3年內擔任過書記的40分、主任的38分、副職的36分、其他34分。”的辦法進行折算。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將積分、面試成績合成考核評價得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積分分值高的排位在前?己嗽u價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核評價總成績=積分×50%+面試成績×50%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及招聘總名額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考察。體檢、考察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疾靺⒄铡秶夜珓諉T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文件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五)公示、聘用。根據考核評價、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潮鄉(xiāng)黨建網、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明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大學生村官在崗期間(包括留村任職)報名參加組織開展的此類招聘不得超過3次。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不再保留大學生村官身份,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不實行試用期,由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分配,回大學生村官所在單位,繼續(xù)留村任職3年,留村任職期間,不得借調到鎮(zhèn)(街道)及以上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業(yè)單位,同時執(zhí)行大學生村官管理的一些基本規(guī)定。
4.招聘工作首先在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編制員額內進行。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相應編制、崗位不足時,由編委辦在市級層面統(tǒng)籌。
咨詢電話:0573—87288877、89232808。
附件:2016年海寧市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