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擬公開招考輔助服務雇用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人數(shù)
辦公室文員1名。
二、招考條件
(一)綜合素質較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身體健康,符合《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基本條件。
(二)佛山市戶籍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經(jīng)濟學類、漢語言文學、中文、新聞學、檔案學專業(yè)。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6年5月23日至6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地點:佛山市禪城區(qū)汾江中路135號504室,聯(lián)系電話:83036015、83035531。
3.報名方式:符合招考條件人員請持報名登記表、個人簡歷、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和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材料及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2張前來報名,有關證件核對原件后收取復印件。同時請將報名登記表及照片的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18673211177@163.com。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者,我局將電話通知其參加考試,具體考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
1.筆試:《綜合行政能力測試》,考試時間接受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的統(tǒng)一安排,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留意“佛山市商務局”網(wǎng)站
(http://www.fsboftec.gov.cn/)。
2.面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四、體檢與考核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雇用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和體檢、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雇用人選。按照佛山市招聘輔助服務雇用人員有關規(guī)定,我局對擬雇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雙方簽訂勞動合同,首次雇用期為2年,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滿能勝任工作者,雙方愿意續(xù)約的,續(xù)簽勞動合同。雇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薪酬、福利待遇
確定人選報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照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辦法和《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由我局與雇用人員簽訂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所聘人員按照市有關文件要求管理,簽訂雇用合同,首次雇用期為2年,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滿經(jīng)考核稱職,雙方愿意續(xù)約的,續(xù)簽合同。
雇用人員薪酬按照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薪酬方案執(zhí)行。試用期薪酬按月薪酬的80%計發(fā),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事項
(一)面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條件將取消面試、體檢資格;
(二)由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佛山市政府相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附件:佛山市商務局招考輔助服務雇用人員報名表
佛山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