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直屬事業(yè)單位決定面向寧波大市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2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人大新聞信息中心(寧波市人大立法研究中心)是寧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直屬正處級事業(yè)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一類,經(jīng)費預算形式為全額財政補助。主要承擔地方立法的基礎研究、課題調研、立法調研論證、法規(guī)起草、征詢服務、信息管理、新聞宣傳等具體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 、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shù) |
招聘專業(yè)及學歷 (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人大新聞信息中心(寧波市人大立法研究中心) |
立法調研科職員 |
管理 |
2 |
法學類專業(yè);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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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戶籍 |
1.有2年及以上從事法律工作經(jīng)歷(其中對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工作經(jīng)歷年限可放寬至1年及以上);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其中對在國企或事業(yè)單位任中層領導干部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
注:學歷(學位)、職稱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年經(jīng)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名稱相似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1日9∶00時至15日16:30時。
2、報名辦法: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辦法。報名人員可登陸“中國寧波人才網(wǎng)(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寧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報名人員同時需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8月16日至17日。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未通過者主辦單位說明理由。
4、繳費確認。時間:2016年8月18日9∶00時至19日16:30時。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寧波人才網(wǎng)首頁“考試報名”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7號)。
5、通過繳費確認的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6、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8月25日9∶00時至26日16:30時。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寧波人才網(wǎng)首頁“考試報名”,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請保留至面試結束)。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的綜合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8月27日上午9時至11時舉行,具體地點和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將根據(jù)需要進行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在寧波人大網(wǎng)(www.nbrd.gov.cn)上公布,進入面試的考生可在網(wǎng)上下載《面試通知》?忌鷳{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單位出具的從事法律工作經(jīng)歷證明、任職證明、職稱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初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未按時參加或未能通過資格復審產(chǎn)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替補。
3、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4、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人大網(wǎng)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己瞬缓细裾咛蕴。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及寧波人大網(wǎng)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nóng)業(yè)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xù)的同時辦理戶籍遷移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9182981
寧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