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新 昌 縣 委 組 織 部
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下半年新昌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滿足全縣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紹興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新昌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將組織實施2016年下半年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下半年全縣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招聘人員73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可于2016年9月10日登錄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xcrlsb.gov.cn/)、浙江新昌人才網(http://www.xcrc.net/)和浙江省新昌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122.224.17.5:8080/xcrsks/)查詢。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改報名。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報考:
(1)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畢業(yè)證書的社會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3)市內衛(wèi)生衛(wèi)計單位在編衛(wèi)技人員報考按紹興市衛(wèi)計委《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衛(wèi)生計生單位衛(wèi)技人員招聘調配工作的通知》(紹衛(wèi)計發(fā)〔2015〕197號)文件執(zhí)行。
在2016年9月12日前通過網絡教育、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按社會人員報考。
(二)招聘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國家認可的學歷;年齡要求為18周歲至35周歲(1998年9月12 日-1980年9月12日);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報名方式、報考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會招考,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二)報考程序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6年9月12日9時—9月22日17時。
網址:http://122.224.17.5:8080/xcrsks/(浙江省新昌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聘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新昌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系統(tǒng)實時更新數據。
2.資格初審
時間:9月22日17時—9月26日24時。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9月27日0時—9月28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浙江省新昌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初審的截止時間為9月29日17時。
4.繳費確認
時間:9月27日0時—9月30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新昌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80元(每人每科4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繳費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初審并成功繳費的人員進行公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10月17日9時—10月22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浙江省新昌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
(一)筆試: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每個科目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和科目為: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其中《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后,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審:入圍面試的人員應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該職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三)面試: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應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滿分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原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辦理聘用審批前,則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在招聘過程中,如出現(xiàn)單位和個人有關信息、提供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處理。
五、聘用辦法
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不同崗位聘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xù),見習期、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六、其他規(guī)定
(一)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根據《新昌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借用管理辦法(試行)》(新委組〔2012〕15號)規(guī)定:縣外新錄用工作人員服務年限未滿五年的不得申請調縣外。
(三)報考人員為農業(yè)戶口身份的,聘用時須辦畢“農轉非”手續(xù)后,方可辦理報到手續(xù)。
(四)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0575-86023327
縣人力社保局0575-86042406
附件下載:2016年下半年新昌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xls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