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經研究,云南藏語系佛學院2022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裱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藏漢雙語教師崗位招聘人數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迪慶州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yè)生均可報考。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教育教學工作的能力素質;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要求;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聘用人員需在云南藏語系佛學院至少服務8年;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一)發(fā)布公告
招考領導小組將通過在迪慶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云南藏語系佛學院微信公眾號等發(fā)布招聘公告,報考人員可在公告上查詢具體招聘人數、招聘崗位、招聘資格等條件。
(二)報名網址及時間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云南人才網(https://ks.ynhr.com/rcpj/index.html)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7月10日9:00-7月16日17:00
(三)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郵件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須通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云南人才網(https://ks.ynhr.com/rcpj/index.html)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如下:登陸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網址:云南人才網https://ks.ynhr.com/rcpj/index.html)→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填寫報名信息→上傳報名材料→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則顯示報名成功。
(四)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根據要求上傳所需材料照片,若填寫的個人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云南藏語系佛學院有權取消其參加考試以及聘用資格。
(五)報名材料
考生根據所報考的崗位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掃描件須以圖片形式(.jpg,.jpeg,.JPG,.JPEG)上傳,每張圖片不得超過1MB。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考生須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上傳考生本人近期(6個月以內)免冠白色底彩色電子照片。
2.考生應將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撐材料原件掃描后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其中,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如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取消聘用資格。
3.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填寫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2),考生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面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職位要求對報考者填寫的信息進行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初審時間:7月10日9:00-7月17日24:00
(七)本次考試不收取考生考試費用。
(八)打印準考證
7月28日9:00—8月2日8:30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按照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2方可組織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報州人社局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筆試時間:2022年8月2日9:00-11:30
2.筆試地點:迪慶藏族自治州藏文中學。
3.筆試范圍:招聘崗位學科專業(yè)知識。
4.此次專項招聘面向全國,不計民族照顧分。
5.所有筆試崗位均設置成績分數合格線60分。
6.參加考試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日內在迪慶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云南藏語系佛學院微信公眾號公布。成績公布后3天內云南藏語系佛學院接受考生分數查疑申請(查疑類型: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對違紀情形有異議)。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迪慶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云南藏語系佛學院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
2.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單;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不符合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后續(xù)資格。
3.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到底順序進行人員遞補(只遞補2次)。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含60分)以上人員中按崗位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數2:1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進入面試(若筆試成績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3.面試考察以專業(yè)知識及實踐操作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算。
4.面試由云南藏語系佛學院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6﹞405號)及《迪慶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文件的規(guī)定,提出具體面試(或實作)方案,經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在監(jiān)督組的監(jiān)督下,組織實施。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單接受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5.參加面試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在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7天向云南藏語系佛學院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6.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公告或電話通知,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四)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在確定體檢人員時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若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都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加試方式另行通知。)
3.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面試設最低分數線60分(含60分)。以1:1確定體檢人員,若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若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都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加試方式另行通知。)
(五)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確定為體檢人選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擬聘用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產生的空缺崗位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執(zhí)行回避規(guī)定,體檢醫(yī)生與體檢人員之間如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及內容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產生的空缺崗位在進入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2.公示。由云南藏語系佛學院統(tǒng)一對擬聘用人員在迪慶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云南藏語系微信公眾號等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聘用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學歷、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云南藏語系佛學院將聘用請示等相關材料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手續(xù)辦理完成后,由云南藏語系佛學院與聘用人簽訂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一)云南藏語系佛學院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公布在迪慶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云南藏語系微信公眾號。
(三)此次招聘的公告、政策等解釋權歸招聘領導小組所有。
(四)考試工作將委托有招聘資質第三方開展。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須于考前14天持續(xù)開展自我健康監(jiān)測,做好每日體溫測量、癥狀監(jiān)測并進行記錄,持續(xù)關注“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tài),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區(qū))和云南藏語系佛學院?记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考前7天內有高中低風險區(qū)、邊境縣市區(qū)旅居史人員,除按照要求完成相應的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管控外,須在考試前3天內進行2次核酸檢測且每次間隔不低于24小時;其他人員須在考前48小時內進行1次核酸檢測。
2.疫情防控實行屬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公告疫情防控相關事項外,還應積極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與考點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進入考點應提前掌握并嚴格遵守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考試當天,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根據第一條要求出具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4.“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黃碼”或“紅碼”或者沒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入考點。
5.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議不參加考試或提前抵達考點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參加考試。
6.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考試:
(1)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
(2)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yī)學觀察期內的;
(3)其他不符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況。
7.請考生注意加強個人防護?荚図氉詡湟淮涡葬t(y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衛(wèi)生,同時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
8.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9.對考前或考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由駐點醫(y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yī)院就診排查。
10.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11.建議考生在考試結束后24小時內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并進行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狀況監(jiān)測,14天內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或前往人員聚集場所。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區(qū))和云南藏語系佛學院。
12.因疫情存在動態(tài)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考點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云南藏語系佛學院的通知。
八、紀律監(jiān)督及相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指導下,由州人大、政協(xié)、州委統(tǒng)戰(zhàn)部、紀委監(jiān)委等相關部門組成監(jiān)督組,對招聘過程進行監(jiān)督,同時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為的,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對在考試期間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妨礙面試工作、擾亂秩序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二)考生須服從本次招聘政策規(guī)定,提供符合規(guī)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所有畢業(yè)生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相應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原件,畢業(yè)證的專業(yè)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否則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聯(lián)系電話:0887-8881139云南藏語系佛學院
監(jiān)督電話:0887-8233538迪慶州紀委監(jiān)委駐迪慶州委
統(tǒng)部紀檢監(jiān)察組
0887-8226003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云南藏語系佛學院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