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2023年度面向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由十世班禪大師和原中國佛教協(xié)會會長趙樸初先生建議,經中央批準,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西黃寺創(chuàng)立,是培養(yǎng)藏傳佛教愛國愛教高素質僧才的宗教院校,是藏傳佛教的最高學府。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政治立場堅定,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大學本科生不超過24周歲(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范圍
招聘對象為2023年全國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含兩年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應聘人員畢業(yè)時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均為報名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京內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報名應聘人員,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
四、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此次招聘涉及2個崗位、計劃招聘3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其中,有關崗位招聘條件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室的學科、專業(yè)目錄》)。
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有意報考者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3年2月15日(時間根據(jù)發(fā)布公告時間確定)下午5點前,按要求將相關報名材料提交到指定報名郵箱:(fxyzp@sina.com)。郵件主題格式為:“報名崗位+姓名+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多報者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根據(jù)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做的客觀、公正、及時,對所有報名應聘人員一視同仁。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在筆試開考前應當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以確保達到開考比例,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該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可在筆試開始前改報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減少崗位招聘人數(shù)或者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將于筆試前在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官網公布。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名單將在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官網發(fā)布筆試公告,請及時關注。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面試和專業(yè)考試。
根據(jù)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每個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實際人數(shù);低于3:1的,取消該招聘崗位)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選、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將在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官網公布,請及時關注。如報名應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底的順序依次遞補。組織專業(yè)考試的,將另行通知。
面試前,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根據(jù)報名申請與應聘人員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等)原件、所在學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等材料進行核對。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此外,應聘人員如有獲獎證書、研究成果和實習證明等相關材料,可一并攜帶原件供現(xiàn)場查驗。上述材料需提供復印件一份,供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存檔。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按筆試、面試(含專業(yè)考試)成績各占5:5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組織專業(yè)考試的,專業(yè)考試占面試總成績的40%),其中,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該崗位計劃招聘數(shù)的比例低于3:1的,報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應當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疾烊诉x在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主管機關及所屬單位有近親屬關系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應主動向我院報告。
1.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實施體檢,體檢費由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承擔。
2.考察。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對象。
按照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根據(jù)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開展聘用前考察工作?疾鞂⑷媪私饪疾鞂ο蟮恼嗡刭|、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突出政治標準,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聘用。考察將深入考察對象所在學校,采取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進行,根據(jù)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報名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官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報有關部門備案同意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項
1.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聯(lián)系方式,并務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有關信息將及時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官方網站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2.報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對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聘用資格的,在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行為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3.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黃寺大街11號,郵政編碼:100120,電子郵箱:fxyzp@sina.com,聯(lián)系電話:(010)58334650。監(jiān)督舉報電話:(010)58334683。
本公告由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負責解釋。
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
2023年2月6日
附件1: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