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及《關于印發(fā)〈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1號)等文件精神和有關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組織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政治可靠,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三)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間出生);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在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間出生)。
(四)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0個崗位5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附表1。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wǎng)站等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3年4月10日8∶00——2023年4月19日17∶30。
(二)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日期前通過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統(tǒng)要求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三)資格初審: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1個工作日內接收平臺公眾號推送的資格初審結果,或登錄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招聘全過程)。申訴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試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4月21日8∶00——2023年4月23日17∶30登錄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參加考試的確認手續(xù)。未及時確認考試的報考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五)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需于2023年4月26日至4月29日,登錄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或者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
(一)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線為6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A卷,筆試時間: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二)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面試合格線為70分。
(三)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逾期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材料包括: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印制在同一頁面)。
2.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3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等材料真實、有效,經(jīng)招聘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招聘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四)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六、注意事項
(一)及時關注網(wǎng)站,了解報名、考試要求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所有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在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發(fā)布并推送考生個人成績信息,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wǎng)站有關報名、考試事項的通知,了解考試要求。
(二)按規(guī)定攜帶考試用具
參加筆試時,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2B鉛筆、黑色中性筆等考試用具。
(三)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
報考者報名時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因報考者聯(lián)系方式問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七、考核與體檢
(一)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項目執(zhí)行。
(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員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聯(lián)系方式
報名手續(xù)和考務等有關問題,請與福建省交通運輸人才職業(yè)服務中心聯(lián)系,電話:0591—87077332。
報考資格條件等有關問題,請與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及聯(lián)系人:
省福州港口發(fā)展中心:0591—87850903馮先生
省湄洲灣港口發(fā)展中心:0595—87777138林先生
省泉州港口發(fā)展中心:0595—22560922蘇女士
省交通保障中心:0591—87078796詹女士
省交通質安中心:0591—87077682張先生
省交通通信與應急中心:0591—87078890林女士
省交通經(jīng)濟信息中心:0591—87077916池女士
十一、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省交通運輸廳直屬機關紀委全程監(jiān)督。
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監(jiān)督電話:0591—87077832。
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電話:0591—87078148。
咨詢、監(jiān)督電話開通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間。
附件:2023年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