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9名,派遣到各區(qū)鎮(zhèn)從事城鎮(zhèn)管理執(zhí)法輔助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
辦公輔助崗:城鎮(zhèn)管理執(zhí)法輔助人員19人
二、資格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戶籍要求:不限戶籍,用人單位不提供住處;
4.專業(yè)要求:不限;
5.其他要求:見《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1;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政策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曾因違反城管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其他不適合從事城管輔助事務的。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需要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推薦表)等相關(加分項)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
凡退役軍人參加報名考試的,按照《關于退役軍人參加政府購買服務考試加分的實施意見》(海人社〔2020〕156號)文件執(zhí)行。
2.報名時間:2023年7月19日至7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見《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招聘報名地址》附件2。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各區(qū)鎮(zhèn)負責資格初審,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資格復審。
2.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
3.資格公示: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23年8月8日在政府門戶網站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http://www.haian.gov.cn/hasrsj/gggs/gggs.html)
4.準考證領取:另行通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5.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yè)需與畢業(yè)證書或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專業(yè)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1.考試形式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考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考計劃。
(2)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全部參加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
2.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分(退役軍人)
3.成績公告:考試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在政府門戶網站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http://www.haian.gov.cn/hasrsj/gggs/gggs.html)
(二)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yōu)先。體檢由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用工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執(zhí)行?疾旌,考察組應如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三)公示、聘用審批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務派遣;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位時,在參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yōu)先。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商處理。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聘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1868266。
咨詢電話:0513—88921662。
六、本簡章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