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做好東?h就業(yè)困難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幫扶工作,加強基層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根據(jù)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連云港市市區(qū)就業(yè)困難高校畢業(yè)生公益性崗位開發(fā)管理辦法>的通知》(連人社發(fā)〔2023〕13號)文件精神,結合東?h實際,現(xiàn)決定面向東?h就業(yè)困難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2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為政府開發(fā)的就業(yè)困難高校畢業(yè)生公益性崗位,主要從事公共服務工作。具體崗位及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東?h2023年就業(yè)困難高校畢業(yè)生公益性崗位招聘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可在東?h人民政府網(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詢、下載。
二、應聘人員資格要求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工作踏實、責任心強、安心基層工作,身體健康、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和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二)東?h戶籍未實現(xiàn)初次就業(yè)的2022屆、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進行失業(yè)登記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特困職工家庭的;城鎮(zhèn)零就業(yè)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通過市場化手段難以實現(xiàn)就業(yè)的。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分別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即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1月6日之間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人員。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東?h”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報名前請登錄江蘇省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或支付寶、微信、我的連云港APP等電子社?ㄇ雷龊檬I(yè)登記。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30日09:00—11月6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0月30日09:00—11月6日18: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10月30日—11月7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10月30日—11月7日每天的09:00-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10月30日09:00—11月8日12:00。
政策咨詢電話:0518-80196850(受理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問題)。
考務技術咨詢: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網報系統(tǒng)使用、打印準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12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聯(lián)系方式見政策咨詢電話。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面試結束后一周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側東?h人力資源市場大樓四樓)辦理減免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2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若出現(xiàn)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18-87027336。
(四)報名注意事項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1.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研究后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相應崗位數(shù)。
2.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東?h人民政府網統(tǒng)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由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我縣事業(yè)單位綜合管理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yè)單位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事業(yè)單位綜合管理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h人民政府網、原報名平臺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shù),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要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復審不通過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東?h人民政府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yè)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h人民政府網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組織加試,加試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加試方式另定?疾祗w檢由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開展,考察工作參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東?h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工作地點、擬聘用人員姓名、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招聘考試的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一個月。人員工資待遇每月2760元(按目前最低工資標準1.5倍計算),按規(guī)定參加各類社會保險。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xù)聘用至合同期滿,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九、監(jiān)督和舉報
東?h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二紀檢監(jiān)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8-87027078。
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