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拓寬人才引進渠道,根據《興安盟直屬事業(yè)單位“綠色通道”引進人才實施辦法(修訂)》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部分盟直事業(yè)單位人才需求,決定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2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圍、對象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yè)、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興安盟第一批盟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需求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引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十八周歲;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基本資格
1.年齡:35周歲以下(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計劃表》中年齡要求為準;年齡計算截止到報名開始前)。
2.學歷學位:以《計劃表》中要求學歷學位為準,并于報名開始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三)不得報名情形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
3.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4.公務員考錄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違紀記錄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盟內在編人員及近五年內機關、事業(yè)單位辭職或被辭退人員;
8.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9盟內列編招聘人員;
10.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公告發(fā)布網站:興安黨建網(網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xamks.com/)。報名網站:興安盟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2024年2月20日至2月21日09:00—17:00。
2.應聘人員報名必須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的相關條款和《計劃表》規(guī)定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工作經歷及其他引進人才具體條件。每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3.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實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應聘人員須使用二代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所用身份證件要與參加評估時所用證件一致。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階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階段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yè))和畢業(yè)后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從事的主要工作)。
5.有專業(yè)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引進人才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一致。
6.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需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凡因《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各項內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實、不準確而影響書面審查、評估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2月22日09:00—11:00,15:00—17:00。
2.地點:興安盟黨政綜合大樓16樓西側會議室。
3.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
(4)從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須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工作期間工資發(fā)放表復印件(單位法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與引進人才崗位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等相關材料;
(6)在職在編的應聘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資格審查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本人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字承諾,保證遞交的相關材料與人事(學籍)檔案內容相一致,復印件與原件相一致,真實可信;
(2)應聘人員在參加資格審查時,需將應聘所需材料編制目錄,將所需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提交;
(3)資格審查結果在網上公示。審查結果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評估
評估時間、地點、方式等相關事宜另行公布。
(四)體檢
1.體檢項目和標準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
2.應聘人員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進人才單位(或主管部門)比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擬引進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擬引進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2.考察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擬引進人員信息在興安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滿,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引進;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查清楚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3.簽訂聘用合同。公示期滿,沒有問題的,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等手續(xù),確立人事關系。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務年限5年(5年內不得跨部門流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1.應聘者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引進人才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如發(fā)現應聘者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引進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應聘人員在引進人才工作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資格審查、評估、體檢、考察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3.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經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另行決定。
4.本次引進人才相關事宜和信息通過興安黨建網發(fā)布,請隨時關注。
報名咨詢電話:見《計劃表》
技術咨詢電話:0482-3822308
舉報電話:0482-8267670
受理時間:2024年1月31日至2月22日(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