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檢察院共同下發(fā)的《關于全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以及《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辦法(試行)》《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管理辦法(試行)》,經(jīng)上級有關部門同意,現(xiàn)將永嘉縣人民檢察院2024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書記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主要從事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工作。
二、招錄人數(shù)
本次計劃招錄聘用制書記員3名,遞補3名(詳見附件1,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下載)。
三、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永嘉縣戶籍(以2024年8月1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五)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8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3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本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8月13日、14日9:0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永嘉縣人民檢察院四樓會議室。
3.材料及順序:
(1)《永嘉縣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報名表》(見附件2,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下載,并附近期藍底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張A4紙);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所有頁);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須于2024年8月13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筆試與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和綜合常識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時間為8月24日。
領取準考證時間為8月22日9:00-17:30,領取地點為永嘉縣人民檢察院四樓會議室。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招錄和遞補總?cè)藬?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shù)未達到1:2的,所有筆試合格人員均進入)。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替補。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guī)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儗⒃谟兰慰h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站、“永嘉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靸(nèi)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聘用制書記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jù)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公示與錄用、遞補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及遞補人員信息在永嘉縣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站、“永嘉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本次招錄實行遞補制,遞補對象按照位列擬錄用對象名次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遞補有效期為一年(自擬錄用和遞補人員公示期滿次日起算),一年內(nèi)可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院黨組研究同意后,經(jīng)體檢與考察合格直接錄用遞補人員。
被錄用人員與經(jīng)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檢察院統(tǒng)一監(jiān)制。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錄人數(shù)2倍的,依規(guī)定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低于1:1的相應核減招錄計劃。
(二)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及時上網(wǎng)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lián)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四)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
電話:0577-67201087咨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nèi)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永嘉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監(jiān)察組,舉報電話:0577-67201012;永嘉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舉報電話:0577-67201087。
永嘉縣人民檢察院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