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株洲市教師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29名)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育人才29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及要求詳見附表1)。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yè),事業(yè)心強,身體健康。
(二)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guī)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三)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yè)資格。
(四)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