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校選調教師招聘公告【100人】
為保障易俗河鎮(zhèn)學校教學工作需求,經縣教育局研究,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100人到易俗河鎮(zhèn)各中小學校(幼兒園)任教。為做好此次選調教師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2、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原則;
3、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本次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幼師)100人,選調崗位詳見《2018年易俗河鎮(zhèn)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湘潭縣在編在崗的教師(含在湘潭縣民辦學校任教的公辦教師);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適應教學崗位的身體條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學科的,必須有相關學科學歷證書)、相應學科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其中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
4、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其中報考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學科的,必須有相關學科學歷證書)、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其中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
5、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6、年齡要求:報考初中、小學教師的必須是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師的必須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公開招聘的教師簽訂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滿3年的;
(2)公費定向師范委培生畢業(yè)分配后工作未滿3年的;
(3)晉升中、高級職稱在原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2016年度、2017年度晉升職稱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易俗河鎮(zhèn)子敬學校
3、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如實填寫《選調報名表》(附件2),接受資格初審;
(2)資格初審時應提交的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①身份證;②畢業(yè)證;③教師資格證書;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40%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1)筆試內容:教育學(40%)、教育心理學(40%)、教育法律法規(guī)及時政(10%)、師德師風知識(10%)。
(2)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2018年8月7日上午9:30—11:00,地點:子敬學校。
(3)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上午7:30—8:30在筆試考點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考。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1:2,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崗位的(如遇男性教師報考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時,將核減該科男性教師選調計劃,并將核減計劃調整至該科女性教師選調計劃),計劃調整到相應學段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崗位(調整計劃數由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崗位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形式:面對評委上一堂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和現(xiàn)場答辯(其中音體美學科現(xiàn)場答辯為專業(yè)測試,幼師為才藝展示);上課占面試成績80%,答辯占面試成績20%。
(3)上課內容:小學崗位為我縣現(xiàn)行小學五年級下冊相關科目教材;中學崗位為我縣現(xiàn)行小學八年級下冊選調科目教材,F(xiàn)場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和具體內容。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定。面試當天上午7:30前面試對象在面試地點簽到,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如未參加面試,視作自動棄權處理。
3、本次選調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縣教育局官網”(http://www.xtx.gov.cn/xjyj)公布。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三)考察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疾靸热轂榉辖虒W崗位的身體條件,學識水平、工作能力、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
(四)公示、選聘
考察合格對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縣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監(jiān)督
1、此次選調教師工作在縣紀委派駐教育系統(tǒng)紀檢組、局黨風政風室的全程監(jiān)督下開展工作;
2、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給予紀律處分,屬選調對象的,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有關責任。
如遇公告未明確的問題,由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57892599監(jiān)督電話:57882581
附件下載>>>
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校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