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面向現有在崗代課人員公開考試招聘小學教師簡章
根據《遵義市關于妥善解決全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相關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遵府辦發(fā)[2011]196號)和《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相關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赤府辦發(fā)[2011]224號)精神,結合我市教育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現有在崗代課人員公開考試聘用小學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
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取得小學(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累計在赤水市公辦學校代課一學年及以上且2011年9月20以后仍在赤水市公辦學校代課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報考條件
㈠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3個。具體如下:赤水市官渡鎮(zhèn)老房子小學教師1名、赤水市長期鎮(zhèn)白田小學教師1名、赤水市長沙鎮(zhèn)赤巖小學教師1名。
㈡報考條件(以下條件須同時滿足)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恪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取得小學(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3.累計1學年及以上,即2012年1月31日以前在我市公辦學校累計代課時間有10個月以上(不滿1個月按1個月計算),具有在赤水市公辦學校代課經歷,且2011年9月20日以后仍在赤水市公辦學校代課的人員。
4.年齡在18周歲至45周歲(即1967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操作手冊要求的身體條件。
㈢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非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違反計劃生育等國家政策、法律法規(guī)的人員;
4.不符合本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㈠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1月30日—1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赤水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科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⑵畢業(yè)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⑶教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⑷代課經歷證明材料。由本人填寫《赤水市招考在崗代課人員為公辦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同時提供代課學校校長或代課學校所屬中心校校長(中學)簽字并加蓋公章的課程安排表、工資表復印件等相關任課證明材料,逐級審批,確定其報考資格。
⑸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書面證明;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張;
⑺考務費100元。
如果填報信息和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證明及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虛假的,責任由本人及出具證明的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負責,并按相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人責任。
㈡資格審查
由赤水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對報考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最新公告欄予以公示。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數(即開考比例)達不到3:1比例,則按3:1比例調減招聘計劃。開考比例按報名及資格審查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考試成績均按“0”分計算。
㈢準考證發(fā)放
2012年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繳費收據,在赤水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科領取準考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說課兩部分,筆試和說課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其構成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40%,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㈠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兩部分,其中專業(yè)知識占70%、綜合知識占30%。專業(yè)知識考試范圍:小學語文、數學教材。綜合知識考試范圍: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
1.筆試時間:2012年2月8日上午:8:30—11:00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工作結束后次日,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實際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說課。
㈡說課
說課時間:2012年2月10日上午,說課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考試準考證原件參加說課。
說課內容:主要考察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儀態(tài)、行為舉止以及教育思路、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等教育教學活動過程。
成績計算:說課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并予以公示。根據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與說課成績均相同的,重新組織說課)。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在考核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報考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㈠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㈢違反計劃生育等國家政策、法律法規(guī)的人員;
㈣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㈤經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考核中發(fā)現有不合格的,由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考核。
八、選崗
考核(政審)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限時選崗。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赤水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
十、聘用
㈠經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者,根據考試總成績擇優(yōu)等額聘用。
㈡已進入聘用范圍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五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崗位。
㈢招考工作由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㈣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按照相關規(guī)定確定,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㈤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考核、公示并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對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本簡章由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由遵義市招考小組裁決。
咨詢電話:0852-2821487 0852-2862540
監(jiān)督電話:0852- 2864903
赤水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
招考、轉崗、辭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