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新縣公開選調農村中小學教師進城任教實施方案
為充實縣城初中、小學師資力量,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為廣大教師創(chuàng)造一個公平競爭環(huán)境,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經縣政府研究,決定今年繼續(xù)從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到縣城中、小學任教,以逐步解決縣城中、小學師資缺少問題。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工作由縣教體局牽頭,縣人社局、縣監(jiān)察局、縣財政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一)初中37人
1、永安中學(30人):語文9人、數學4人、英語8人、物理2人、化學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歷史2人、音樂1人。
2、思源學校(初中7人):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2人、化學1人、生物1人、政治1人。
(二)小學52人
1、思源學校(7人):語文2人、數學3人、英語2人。
2、縣城小學(45人):語文19人、數學17人、英語4人、體育2人、音樂3人。
三、選調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敬業(yè)愛崗,無違法亂紀行為。
2、必須在我縣農村初中、小學任教5周年及以上(2010年9月以前)。在我縣農村中小學服務的“三支一扶”生、“特崗”教師的服務期計算任教時間。
3、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小學教師學歷為大專及以上。
5、專業(yè):報考小學語文、數學不受專業(yè)學科限制,報考小學其它學科和初中學科必須與現任教學科目相同或所學專業(yè)對口。
6、教師資格: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7、初中英語及音體美教師可報考小學英語及音體美崗位, 其它初中學科教師不得報考小學崗位,初中轉崗到小學一年及以上的教師可報考小學崗位。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警告及以上處分期未滿者;正在立案查處者。
(2)2014年9月以來,連續(xù)擅自離崗1個月及以上者;累計事假2個月以上者;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3)思源學校、高中的教師不能報考。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1日—7月13日。
2、報名地點:永新縣城西小學。
3、報名材料:
(1)2015年永新縣選調教師進城報名表1份(見附件)。
(2)正式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其它加分項的原件和復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張。
4、每人限報一個志愿,初中分為:思源學校和永安中學;小學分為:思源學校和縣城其它小學。每個志愿只能限報一個科目。
5、選調崗位的報名人數與選調崗位數比例應達到2∶1及以上。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選調崗位。
(二)考試
1、考試時間:7月22日。
2、考試地點:永安中學。
3、考試內容及分值:
(1)初中教師(除音體美教師)的考試內容為本科目高中知識,總分120分。
(2)小學教師(除音體美教師)的考試內容為本科目初中知識,總分120分。
(3)音樂、美術、體育教師的考試內容為本科目專業(yè)知識,總分120分。
(三)加分
1、獲獎加分
獲獎加分按近五年計分,即:從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1日止(以證書時間為準),請在報名登記表中填寫并計算得分。
(1)教師上課、說課競賽(含高效課堂、教學大比武)加分
說明:教研室、電教站主辦的上課、說課競賽按同級主管部門計分。
(2)綜合性榮譽加分
(3)縣創(chuàng)新杯競賽指導學生獲獎加分
在縣創(chuàng)新杯競賽指導學生獲得: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在同一次比賽中同一科目同時獲多名次獎按最高名次加分。
2、教學業(yè)績加分
(1)以2013年和2014年每年6月份所任班生均期末考試成績或畢業(yè)統(tǒng)考成績?yōu)橐罁,報考教師的教學成績生均分在全片(指中學教師)或全鄉(xiāng)鎮(zhèn)(指小學教師)學年排名加分如下:一至兩個班獲第一名加3分;三個班獲第一名加4分,獲第二名加2分;四個班獲第一名加5分,獲第二名加3分,獲第三名加1分;五至七個班獲第一名加6分,獲第二名加4分,獲第三名加2分,獲第四名加1分;八至十個班獲第一名加7分,獲第二名加5分,獲第三名加3分,獲第四名加1分;十一個班及以上獲第一名加8分,獲第二名加6分,獲第三名加4分,獲第四名加2分,獲第五名加1分。
(2)報考音、體、美的教師可加教學業(yè)績分。
3、教齡加分
教齡每周年加0.5分,不滿1周年的教齡不加分。由學校出具證明。
4、擔任班主任加分
自2011年9月以來,每擔任一學期班主任加0.5分,由學校出具證明(正式調動的老師回原學校出具證明)。
(四)公示
1、加分項的公示。在文化考試前對教師的各項加分分別在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門口公示欄進行公示7天。如有異議,請在文化考試前到縣教體局人事股反映,文化考試后不再受理。
2、筆試成績及總成績的公示。文化考試后分別在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門口公示欄對筆試成績及總成績進行公示7天。
(五)確定人選
1、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填報的志愿分科目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員(總分為各項加分和文化考試成績之和)。如果末位人員總分相同,則按筆試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選調人員。
2、本次考試不進行遞補。
3、填報縣城學校的教師分科目抽簽確定任教學校。
五、其它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2、學校出具假業(yè)績證明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其本人和學校主要領導在本年度考核時都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其本人三年內不得參加進城考試,并在全縣教育系統(tǒng)內通報批評。
3、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 永新縣教體局 0796-7731137
監(jiān)督舉報電話:永新縣監(jiān)察局:0796-772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