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我縣公民辦教育結構,進一步激活教育辦學機制,促進民辦教育發(fā)展,經縣編委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 23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編制人事手續(xù)放馬跡塘中心學校,到桃江縣玉潭學校任教。
一、招聘職位
1、小學教師(5人)
科目 |
語文 |
數(shù)學 |
思品 |
合計 |
人數(shù) |
2 |
2 |
1 |
5 |
2、初中教師10人
科目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地理 |
生物 |
音樂 |
體育 |
人數(shù)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3、高中教師 8人
科目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地理 |
歷史 |
人數(shù)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二、報考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教育教學工作曾獲市級以上獎勵的可放寬至35周歲(198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4、學歷及專業(yè)要求。高中教師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相關專業(yè)學歷,初中教師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相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
5、報名者應具有相應專業(yè)、相應層次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6、報名者語文科和英語科必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其他科目教師必須具有二級乙等普通話證書。
7、報名者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無違法違紀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行為。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縣委組織部、縣編委辦、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縣監(jiān)察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其程序是: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18日至20日,由應聘者本人帶齊各項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現(xiàn)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地點:桃江縣教育局。
2、筆試:
①時間:5月25日上午8:30—10:30
②地點:桃江玉潭學校
③內容:A、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內容。B、報考初中、高中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相應科目高中以內知識,范圍難度比照高考。
④分值:100分制按60%計入總分。
每個職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shù),由此空出的職位數(shù)調劑到報考比例較高的職位。
3、試教:
①時間:2016年5月30日
②地點:桃江玉潭學校
③試教對象:分職位科目根據(jù)招聘計劃,依筆試成績高低,按1:2確定試教入圍對象。
④內容:各職位課程的教科書內容,具體內容抽簽決定。
⑤試教順序抽簽決定。
⑥分值:100分制按40%計入總分。
4、體檢:根據(jù)筆試、試教成績的總分,分職位科目類別按招聘人數(shù)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列前)。試教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入圍體檢,體檢按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
5、公示:體檢合格,確定為擬聘對象,在桃江公眾信息網(wǎng)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6、公示期滿,簽訂聘用合同書,并辦理人事編制手續(xù)(試
用期為一年)。
四、紀律要求
所有應考人員與招聘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招聘紀律,不得徇私舞弊,擾亂招聘,違者將追究相關當事人員的責任。
五、招聘教師管理
1、擬聘對象聘用后,享受國家編制教師待遇。
2、招聘的教師在玉潭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及“五險一金”全部由桃江玉潭學校負責。
六、未盡事宜,由桃江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桃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桃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桃江縣教育局
2016年 5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