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國家人事部6號令)及貴州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93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普定縣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縣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以下簡稱“縣招聘辦”)。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萍耙陨蠎鶎卯厴I(yè)生(不含委培生)。
2.崗位具體要求見《普定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見附件一)。
(二)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5月12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13日后出生)。
3.戶籍不限;
4.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仍在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其他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3.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不合格)及以下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曾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受到處罰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審查
報名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簡章,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普定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二),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2014年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并承諾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學位證書的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張。已就業(yè)人員須持原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須持縣級及以上項目辦同意報考證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居、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須持縣級及以上引導辦同意報考的證明。凡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應聘資格。
3.報名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按每人人民幣100.00元繳納報名費。
報名時間: 201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
報名地點:普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報考普定縣一中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貴州師范大學招生就業(yè)處報名),聯系電話:0853-8222770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發(fā)票于2014年5月22日至5月23日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或試教)。(報考電視主持人及播音員崗位的考試分為面試、筆試和鏡試三個環(huán)節(jié))。筆試和面試(或試教)由縣招聘辦組織實施。
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按1:3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入面試(或試教)環(huán)節(jié);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須達到參加筆試實考考生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面試(或試教)。如遇進入面試(或試教)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或試教)?荚嚳颇坎煌暾目忌,不列入擬面試(或試教)人員。
報考電視主持人及播音員崗位的,于2014年5月16日進行面試。面試采取自我介紹、朗讀規(guī)定稿件的方式進行。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0的比例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如果面試環(huán)節(jié)達不到1:10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必須達到本次面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如遇考生面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或試教)
1.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或試教)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按招聘崗位筆試和面試(或試教)成績折算后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2.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或試教)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試(或試教)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或試教)實考考生平均分,按招聘崗位筆試和面試(或試教)成績折算后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未參加面試(或試教)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擬進入面試(或試教)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向社會公告,面試(或試教)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面試(或試教)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或試教)。
(三)試鏡
試鏡采取新聞播音、模擬主持、評委提問的方式進行。報考電視主持人及播音員崗位的,根據面試成績占20%和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并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5的比例進入試鏡環(huán)節(jié)。如果筆試環(huán)節(jié)達不到1:5比例的,則全部進入試鏡環(huán)節(jié)。如遇考生總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試鏡環(huán)節(jié)。
(三)總成績計算
報考教師崗位的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或試教)成績占60%。
報考電視主持人及播音員崗位的總成績計算方式為:面試成績占20%,筆試成績占40%,試鏡成績占40%。
其他崗位的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筆試、面試(或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報考教師崗位的,按試教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試教成績相同的,加試專業(yè)測試筆試,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報考電視主持人及播音員崗位的按鏡試、筆試、面試成績依次比較,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報考其他崗位的,按筆試成績分數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加試專業(yè)測試筆試,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體檢
體檢必須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忌w檢標準參照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縣招聘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復查。
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放棄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體檢視力、聽力、血壓、身高、體重五項,體檢考生對結果有疑義的,考生可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復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guī)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
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在事業(yè)單位招聘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yè)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縣招聘辦確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放棄考察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部署,具體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應當成立考察組,考察組由兩名以上黨員組成。考察組在考察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縣招聘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2.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經縣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1.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在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不少于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考生不按時填報《普定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新進人員聘用審批表》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2.公示期滿,對沒有舉報或者雖有舉報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招聘辦按照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fā)[2006]4號),根據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舉報事實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已下文聘用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普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不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廣泛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fā)生。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所列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次年不能參加我縣事業(yè)單位招聘的報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招聘辦向社會公布招聘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招聘咨詢電話:0853-8222770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53-8222368
十、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任何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過程中,發(fā)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縣人民政府網和縣人力社保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對發(fā)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縣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縣招聘辦。
考生查詢《招聘簡章》、筆試成績等相關考試信息,請登錄普定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spd.gov.cn/)、普定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zprs.com/)查詢。
附件:
附件一.《普定縣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附件二《普定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rar (下載報名表并用A4紙打印,本人到報名現場簽字確認)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