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美術學院成立于1953年,是華南地區(qū)唯一一所高等美術學府,在中國藝術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影響力。學校于1981年獲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予權,2010年被廣東省確定為省級博士點建設單位,現(xiàn)有美術學、設計學、藝術學理論三個一級學科,其中省級攀峰重點學科2個、省級特色重點學科1個。現(xiàn)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guī)定,決定在2014年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人。為確保這次招聘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詳見附件1《廣州美術學院201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計劃表》
三、相關待遇
(一)獲聘人員納入招聘單位事業(yè)編制管理,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調入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新參加工作的畢業(yè)生見習期一般為12個月,試用期(見習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調入人員試用期滿后能勝任和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按所具備的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學術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應的崗位等級;新參加工作的畢業(yè)生在見習期滿后能勝任和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博士、碩士分別聘用為專業(yè)技術崗十級、十一級。
(三)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思想端正。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3、工作認真細致,積極主動,溝通能力強,有良好的團隊意識和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二)崗位任職條件
詳見附件《廣州美術學院201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計劃表》。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15日9:00——6月3日17:00。
(二)報名網(wǎng)址:請登錄廣州美術學院公開招聘專欄http://rsc.gzarts.edu.cn/zpbm進行注冊并填寫提交個人信息。
(三)報名要求:每位應聘人員只可應聘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個人填報信息應真實有效,因填報信息有誤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六、招聘程序
(一)資格初審
對報名人員網(wǎng)上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在我校公開招聘專欄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
(二)筆試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等另行通知,相關通知在我校公開招聘專欄公布。
筆試成績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和我校公開招聘專欄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
筆試設定合格線,在合格者中,每個招聘崗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8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核人員名單,若不足規(guī)定比例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資格復核。
(三)資格復核
進入資格復核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時間地點請留意我校公開招聘專欄),攜帶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核。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核不通過或本人放棄的,可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合格人員中遞補。
須復核的原件及提交的復印件:
1、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專業(yè)技術資格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黨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國外(境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授權機構出具的最高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還須提供《在港澳地區(qū)學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學習成績表,暫緩就業(yè)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復印件1式1份,按順序左側裝訂。
(四)崗位技能考核
資格復核通過人員進入崗位技能考核。崗位技能考核由用人單位組織,成績采取百分制,75分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成績合格者中,每個招聘崗位根據(jù)崗位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1:4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五)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和我校公開招聘專欄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
學校考核小組進行面試。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75分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六)擬聘人員
總成績=筆試×30%+崗位技能考核×30%+面試×40%,每個招聘崗位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擬聘人選經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七)體檢
擬聘人員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學?疾旖M對擬聘人員從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頁和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網(wǎng)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任職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國外(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
(二)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包括2014年畢業(yè)生以及2014年尚處于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期限內且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報到的畢業(yè)生。未取得學位或未能按時畢業(yè)者,所簽訂的聘用協(xié)議自動失效,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招聘條件中提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shù),如“30周歲以下”是指30周歲或以下。
(四)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廣州美術學院紀委辦(監(jiān)察處)負責監(jiān)督。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及最新通知,請瀏覽廣州美術學院公開招聘專欄(網(wǎng)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39362160(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
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020-39362018(廣州美術學院紀委辦、監(jiān)察處)
廣州美術學院
2014年5月14日
附件:附件:廣州美術學院201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