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陽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衡陽市中心血站擬在編制限額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崗位和招聘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人數(shù)為2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衡陽市中心血站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二)。
(二)基本條件
1、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使命感,敬業(yè)勤奮;
2、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團結協(xié)作、品行端正;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衡陽市衛(wèi)生局網(wǎng)(以下簡稱相關網(wǎng)站)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14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報名日期: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衡陽市中心血站五樓人事科(市蒸湘區(qū)祝融路11號),聯(lián)系電話:0734-8869220
報名截止時間至2014年10月24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須填寫《衡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2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②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③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專業(yè)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專業(yè)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④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要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和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方法
考試采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筆試占50%、考核占50%。
1.筆試
筆試內容為血液管理等相關專業(yè)知識,采用閉卷紙筆作答方式,在答題紙上作答。題型為單選題、問答題兩種類型,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考核
采取專家組提問方式進行,測試應聘者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及反應、組織和協(xié)調能力。
3.綜合成績
筆試(占50%)+考核(占50%)=綜合成績
(五)體檢
根據(jù)各招聘崗位應聘者的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分者。體檢名單將在相關網(wǎng)站公示。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在三級綜合性醫(yī)院組織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為1次。
(六)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疾觳缓细竦幕蜃栽阜艞壍模毺峤槐救擞H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
經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xiàn)空缺時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享受單位現(xiàn)有工作人員同等待遇。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新聘人員必須在縣(市)采血點崗位服務5年以上,方可辦理人事異動。
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xù),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
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單位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五、監(jiān)督電話
中共衡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 0734-8866630
衡陽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陽市衛(wèi)生局監(jiān)察室 0734-8255505
衡陽市衛(wèi)生局人事科 0734-8220025
本方案由衡陽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衡陽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點擊下載: 附件一、二.rar
衡陽市中心血站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