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額濟納旗公開招聘專職草原管護員實施方案》,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計劃
2015年度公開招聘專職草原管護員60名,其中:馬鬃山蘇木2名(蘇海布勒格嘎查2名)、哈日布日格德音烏拉鎮(zhèn)2名(烏蘭烏拉嘎查2名)、蘇泊淖爾蘇木10名(烏蘭圖格嘎查2名、策克嘎查5名、伊布圖嘎查名3名)、賽漢陶來蘇木10名(孟格圖嘎查5名、賽漢陶來嘎查5名)、巴彥陶來蘇木9名(吉日格朗圖嘎查4名、烏蘇榮貴嘎查5名)、溫圖高勒蘇木10名(格日勒圖嘎查5名、巴音高勒嘎查5名)、東風鎮(zhèn)12名(額很查干嘎查4名、寶日烏拉嘎查4名、古日乃嘎查4名)、達來呼布鎮(zhèn)5名(烏蘭格日勒嘎查5名)。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平等、競爭、從本嘎查擇優(yōu)錄用,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操作,認真落實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制度。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額濟納旗戶籍;
2、在本嘎查具有合法的草牧場經(jīng)營承包權,享受草原補獎政策待遇的禁牧區(qū)牧民。
(二)、招聘范圍:
1、年齡在20-35周歲之間(1995年5月31日-1980年5月31日之間出生);
2、截止招聘“簡章”發(fā)布之日起已取得國家承認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且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
3、在本嘎查具有合法的草牧場經(jīng)營承包權,享受草原補獎政策待遇的禁牧區(qū)退役士兵不受學歷限制。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熟悉本嘎查基本情況;
4、適合野外工作的身體條件和管護草原的能力;
5、具備履行管護職責的其他條件;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在校就讀未畢業(yè)學生;
3、列編的試用期內(nèi)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專職草原管護員的人員。
四、招聘步驟
(一)公告和簡章發(fā)布
2015年3月27日3月29日,在中國額濟納門戶網(wǎng)、額濟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額濟納電視臺、額濟納旗公共微信平臺發(fā)布招聘公告、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查看應聘資格條件和要求,認真鑒別本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應聘崗位,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報名表從“中國·額濟納” www.ejnq.gov.cn、“額濟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www.eqrsw.com網(wǎng)站下載。符合公開招聘條件的人員,持《2015年額濟納旗公開招聘專職草原管護員報名表》,到所在嘎查委員會報名。
3、應聘人員需提交的材料:
(1)、《2015年度額濟納旗公開招聘專職草原管護員崗位報名表 》;
(2)、須持身份證(二代)、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A4紙復印);
(3)、本人近期藍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檔案袋1個;
(4)、 應聘人員自行準備的其他材料;
4、應聘人員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核、報名材料匯總及結果確認
1、報名資格審核時應聘人員要認真填寫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學歷、學位、專業(yè)、等各類信息,凡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不符合所填報崗位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
2、統(tǒng)一招聘考試資格最終審核工由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合公安局、各蘇木鎮(zhèn)、教育部門及嘎查組成審核組,負責考生資格的最終審核工作.。
3、經(jīng)審核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由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中國·額濟納”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15年4月9日。
4、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請于2015年4月10日—4月11日17:00前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才開發(fā)交流服務中心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統(tǒng)一進行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4月12日上午8:30;地點:旗中學。
(1)、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nèi)容為專職草原管護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不定具體范圍。
(2)、筆試命題、閱卷工作由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專設蒙古文試卷,考生可選擇用蒙古文作答,需要使用蒙古文答卷的應聘考生需在報名表中注明。使用蒙古文答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答卷,使用漢文答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答卷。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作答,對同一科試卷出現(xiàn)兩種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
(4)、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5)、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大于招聘崗位人數(shù)即可開考。如報名人數(shù)等于或小于招聘崗位人數(shù),可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情況遞減招聘崗位人數(shù)。
(五)總成績的計算和公布
1、筆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荚嚳偝煽=[筆試總成績+2.5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
2、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選名單及時在網(wǎng)上公布。
五、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由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
2、體檢。公示結束后,由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在指定醫(yī)院實施。參加體檢人員要如實反映病史不得隱瞞,對隱瞞病史的人員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公示及遞補
1、體檢結束后,由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額濟納旗門戶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期限7天。
2、遞補。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根據(jù)該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1、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各蘇木鎮(zhèn)與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合同鑒證,確立聘用關系,聘用合同一年一簽。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為三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被聘用者在試用期滿后,經(jīng)所在單位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待遇
專職草原管護員實行脫產(chǎn)績效工資制,標準為每人每月3000元。原享受各項政策待遇不變。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
(二)本次專職草原管護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簡章》由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3354830731
附件:
1、《2015年額濟納旗公開招聘專職草原管護員崗位表》.rar
額濟納旗專職草原管護員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