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心區(qū)檢察院公開招聘偵查崗位編外書記員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偵查崗位書記員4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無違法犯罪不良記錄;
3、男性、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4月30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有一定的理論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及口頭表達能力,有一定的電腦操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5月 11日-5月13,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天心區(qū)檢察院政工室(長沙市天心區(qū)湘府中路298號)。
2、聯(lián)系方式:
招聘工作由政工室具體實施。聯(lián)系人:任慧。
聯(lián)系電話:0731-85890510
3、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應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個人履歷,個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筆試及上機操作
筆試內容為文字綜合材料,時間60分鐘,滿分為50分;上機操作主要是打字速度測試,要求每分鐘60字,達標為50分。筆試及上機操作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根據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變技能、方法、思維、口頭表達以及儀表等綜合能力和素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前如有考生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面試當天有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放棄面試,且不再遞補。
(四)體檢
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分數保留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自理。
(五)考察及聘用
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擬聘用人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3個月。
四、待遇
1、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天心區(qū)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標準執(zhí)行。
2、依法購買五項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
長沙市天心區(qū)檢察院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