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鞍山市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全市計劃招聘494人,其中市直事業(yè)單位383人、區(qū)屬事業(yè)單位111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1日(含)至1997年6月11日(含)期間出生);
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11日(含)至1997年6月11日(含)期間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擬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招聘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經歷”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為“2年(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現役軍人,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2015年7月31日以后畢業(yè)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含在讀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茖W歷報考),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
2015年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各崗位公開招聘人數、崗位簡介、筆試內容等相關事宜可通過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asrs.gov.cn)查詢。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是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11日9:00時至2015年6月17日24:00時。
2、報名提交信息
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6月11日9時至6月17日24時登錄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擊“網上報名”或“招聘浮標”,注冊并提交報考申請,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詢審查結果
報名期間,在網上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6月11日至18日17:00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可通過公布的咨詢電話咨詢。
4、繳費確認
考務費:每人50元。
考生報名信息通過審查后,須于2015年6月11日9時至6月17日24時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獲取繳費訂單號,點擊“網上繳費”按鈕,按報名系統提示,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http://www.ccb.com/cn),憑繳費訂單號進行網上繳費。繳費36個小時后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繳費是否成功,考試費用繳費成功后即為報名程序結束。
中國建設銀行為此次招聘考試唯一指定繳費銀行?忌W上繳費須使用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考生可提前到該行營業(yè)網點開通儲蓄卡相關功能(建設銀行信用卡及其它各類非儲蓄卡不能繳費)。
(三)考務費減免條件
鞍山地區(qū)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6月22日到鞍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大廳27號窗口)現場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
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7月3日8時至7月11日9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A4紙,一式兩份),并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并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2、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yè)按專業(yè)對口的原則報考。報考人員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yè)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yè)報考。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yè)畢業(yè)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yè)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可以報考。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yè)生應當于2015年7月1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方可報考符合學歷、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的崗位。
3、招聘崗位明確要求為應屆畢業(yè)生的,報考者應為2015年當年畢業(yè)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社會在職人員在職期間取得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不列入應屆畢業(yè)生范圍。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必要的專業(yè)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現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上述材料審核合格的人員可視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
5、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忌鷪竺麜r,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
6、考生自報名至聘用(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7、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崗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鞍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教師類崗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及應用和職業(yè)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醫(yī)療護士類崗位:衛(wèi)生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綜合類崗位: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100分。
各類崗位筆試內容詳見《2015年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7月11日 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各類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忌P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將通過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
(二)資格審查及崗位加試
1、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按招聘計劃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如果某個崗位筆試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資格審查人選。
2、資格審查
面試前,對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報考教師類崗位、醫(yī)療護理類崗位和綜合類崗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偝煽儾⒘姓撸悦嬖嚦煽兏哒叽_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
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招聘部門要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赣脥徫灰,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五、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yè)單位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鞍山市委組織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412-5544230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412-5544230
網上繳費咨詢電話:0412-5543151
考 務 咨 詢 電話:0412-5517323
中共鞍山市委組織部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2015年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