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具體實施海鹽縣境內道路運輸管理,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工2名,有關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浜瓦m應道路運輸執(zhí)法管理工作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基本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2、責任心強,工作踏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和工作責任心;
3、工作有熱情,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敬業(yè)精神;
4、有較強的溝通表達和協(xié)調能力;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米及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晰,無色盲、弱視,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6、海鹽戶籍或生源。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崗位:道路運政稽查
人數(shù):2名
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退伍軍人或轉業(yè)士官學歷放寬至大專及以上)
專業(yè):法律、交通運輸相關專業(yè)
說明:稽查人員需經常戶外路面及運輸現(xiàn)場執(zhí)法,并有夜間值勤,所以此崗位適合男性。
四、主要程序及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地點:2016年8月30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其他相關證件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表》一份,同時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到海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305室(武原街道鹽湖西路158號)登記報名。
2、資格審查:由海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招聘領導小組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報考者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初審后將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通知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數(shù)不足3:1的,酌情取消招聘計劃。
3、綜合考核:采取筆試、面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和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試后,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若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根據(jù)綜合成績次序,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通知擬錄用對象。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在相應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錄用:錄用對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錄用后,按照《勞動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繳納五險一金。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6、待遇:按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崗位合同工工資福利待遇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按時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名,代報人員按《招聘公告》規(guī)定,提供報考人員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同時提供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予受理,特別提醒:凡《招聘公告》及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件不隨身攜帶或缺少的,報名時一概不予受理。
2、報考人員請如實填寫報名表,如發(fā)現(xiàn)有虛假行為,一律取消資格,已經聘用的,終止合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3、錄用對象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由本人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4、招考工作中如出現(xiàn)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考單位研究解決。
六、咨詢電話
0573—86083512
海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