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縣政務信息網(wǎng)因工作需要,經研究,蕪湖縣國土資源局、蕪湖縣自來水廠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學歷、專業(yè)、年齡等必須符合《蕪湖縣國土資源局、蕪湖縣自來水廠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規(guī)定的條件;
(二)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行為。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1、報名。報名時考生須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如實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方式為現(xiàn)場報名。
報名人員對自己填報的信息作出承諾,如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將被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招聘職位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如達不到1:3比例,由兩個招聘單位的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
2、考試?荚嚥扇」P試和體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綜合常識、時政和寫作等三個部分),卷面滿分100分。
(2)體能測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數(shù)與筆試人員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時則一并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進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3、體檢。在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相同,按下列方法確定:
(1)依據(jù)學歷高低確定。學歷高的參加體檢;
(2)學歷相同的,按其在高校學習時,必修課的平均成績高低確定。成績高的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動放棄出現(xiàn)人選缺額時,在同職位考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4、考核。考核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有無違法違紀及學業(yè)完成等情況。同時進一步審查應聘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和要求。
5、公示與聘錄用。對考核合格的人員,經兩單位領導班子研究確定擬聘錄用人員名單,并在縣政務信息網(wǎng)向社會公示七天。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xù)。
四、待遇與管理
1、工資待遇。試用期發(fā)放基本工資,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按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工資,并辦理社保。
2、合同管理。聘用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需服從聘用單位的統(tǒng)一管理,對不服從安排與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可隨時解聘?h自來水廠招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為正式職工。
五、有關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8日-30日上午8:00-下午4:30;
報名地點:縣國土資源局在灣石路縣行政四號樓4樓409室(縣消防隊對面);縣自來水廠在縣自來水廠辦公樓三樓會議室(老二小旁)。
2、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時間初定2017年1月8日,準確時間見準考證。
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和考試成績只在網(wǎng)上發(fā)布,不進行電話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蕪湖縣政務信息網(wǎng)(http://www.whx.gov.cn/)。
本公告由縣國土資源局、縣自來水廠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 縣國土局:0553-8811008、0553-8828587
縣自來水廠:0553-8822960
蕪湖縣國土資源局
蕪湖縣自來水廠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