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qū)2017年度下半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7-10-09
根據《關于印發(fā)<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和《朝陽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為滿足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的需要,我區(qū)定于2017年10月,組織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共87家,招聘工作崗位共173個,F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落戶時間截至2017年10月10日);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規(guī)范;
(三)身體健康;
(四)招聘崗位類別為管理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崗位,管理崗位等級為管理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為十三級及以上,工勤崗位等級為初級工及以上。具體要求詳見各招聘部門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網絡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2017年10月10日(09:00)—10月18日(16:00),報考者可以登陸北京市朝陽區(qū)考試鑒定中心(原北京市朝陽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自行注冊后進入界面(www.cpta.gov.cn),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根據系統(tǒng)提示,按照報考崗位的類別分別從相應窗口進行報名,完整、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本人二寸免冠證件近照,打印報名表。
(二)資格初審
2017年10月10日(09:00)—10月18日(16:00),各招聘單位對報考者基本信息進行網上初審。資格初審期間,報考者需及時查詢審核狀態(tài),并保持通訊暢通。
(三)打印準考證
2017年10月25日—10月27日,經招聘單位初審合格的報考者,登陸網站(www.cpta.gov.cn)打印準考證。
(四)公共基本能力筆試
2017年10月28日(上午)報考者持準考證、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參加公共基本能力筆試。筆試主要考察報考者從事所報考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識面。筆試形式及內容可參考《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可登陸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知識園地”欄目下載)。
(五)劃定合格線和入圍人選
根據考試整體情況劃定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合格線,筆試成績通過合格線的報考者,按各招聘崗位分數從高到低順序的前5名進入第二輪面試。通過合格線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各招聘單位按實際通過合格線人數組織面試。
各招聘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六)成績查詢
報考者可于2017年11月中旬登陸朝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朝陽區(qū)考試鑒定中心(原北京市朝陽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公共基本能力筆試成績及入圍情況。
(七)資格復查
2017年11月24日前,各招聘崗位入圍的報考者,到報考單位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如資格復查通過人數不滿足入圍面試規(guī)定比例的,各招聘單位應在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社會在職人員需持報名表(本人簽字)、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查時間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資格審查地點、聯系電話詳見附件。
(八)面試
通過資格復查的報考者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面試,因實際工作需要,招聘單位可設專業(yè)筆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評。其中,報考管理崗和專業(yè)技術崗的人員將進行面試(部分崗位含專業(yè)筆試);報考工勤技能崗位的人員將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評或面試。專業(yè)筆試、面試及實際操作能力測評合格線均為60分。專業(yè)筆試、面試及實際操作能力測評的考試內容、形式、時間、地點、評分標準以及考試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者。結果將在相應網站上進行公布,“查詢網址”詳見附件。
(九)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招聘單位根據本單位聘用考評規(guī)則,確定報考者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與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體檢
統(tǒng)一組織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體檢在指定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十一)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進行考察。如考察環(huán)節(jié)出現崗位空缺,各招聘單位應在同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二)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選統(tǒng)一在北京市朝陽區(qū)考試鑒定中心(原北京市朝陽區(qū)人事考試中心)、朝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三)辦理聘用手續(xù)
區(qū)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通過查閱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對擬聘用人員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并為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應配合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聘用手續(xù),逾期將不予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將不予聘用。
三、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事業(yè)單位的一個崗位。
(二)年齡計算截至公告發(fā)布之日。
(三)報考者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不可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監(jiān)察等崗位。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報考者,不可參加應聘。
(五)報考者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即時通報并退回原單位,三年內不得參加朝陽區(qū)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的相關考試,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報考者須在報名表的“個人誠信聲明”欄“本人簽名”處手寫本人姓名。
(七)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附件:《朝陽區(qū)2017年度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目錄》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84296056
考務咨詢詳見崗位信息目錄中各單位聯系電話
招考監(jiān)督電話:65099380、65094874
朝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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