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按照《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發(fā)[2006]48號)文件、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煤礦駐礦安全監(jiān)管員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辦發(fā)〔2013〕45號)文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煤礦駐礦安全監(jiān)管員管理工作的通知》(州府辦發(fā)〔2013〕130號)文件精神,根據十四屆縣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紀要和2013年度編制使用計劃。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筆試程序、公開筆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及職位
本次共招聘58人。
具體職位:詳見《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具有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生。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
3、年齡在18周歲(1995年11月1以前出生)以上,35周歲(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取得煤炭類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報考煤炭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心職位,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8年11日1以后出生)。
5、貞豐縣非事業(yè)編制在崗煤礦駐礦安監(jiān)員(三年內需取得煤炭類相關專業(yè)職稱)。
6、報考煤炭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心職位的需是煤炭相關專業(yè)(采礦工程、礦井通風與安全技術、綜合機械化采煤技術、勘察技術與工程、地質工程、礦山地質、采礦技術、礦山工程技術)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非煤炭相關專業(yè)需具備工科類大專及以上學歷。
7、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四、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yǎng)、正被紀檢監(jiān)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3、在冊在編事業(y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不含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5、違法生育的;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1、報名:采取統(tǒng)一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進行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則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并在筆試前進行公示。
2、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報名地點: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
4、報名費:每人100元。
5、報名資料,考生必須持畢業(yè)證書。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貞豐服務的“四項目”人員須持團縣委或縣引導辦證明。貞豐縣非事業(yè)編制在崗的煤礦駐礦安監(jiān)員須提供縣安監(jiān)局證明。已婚報考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須有審核人及縣計生局簽字并加蓋縣計生局公章。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3張。須提交《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6、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3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收據領。。
7、準考證發(fā)放地點: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考過程,凡是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考資格條件的,終止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三)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的子女,獲省級以上表彰的道德模范或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的人員及子女考生加2分。
2、在貞豐縣服務期滿或仍在崗服務的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大學生,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的考生加2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4、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的子女考生加5分。
5、貞豐縣非事業(yè)編制在崗的煤礦駐礦安監(jiān)員報考煤炭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心職位的考生加10分。
6、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的子女,獲省級以上表彰的道德模范或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的人員及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團縣委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大學生需提供縣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3、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
4、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子女,持“獨生子女證”或“二女結扎證”原件及復印件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縣計生局出具的書面證明,證明須蓋章、簽名。
5、貞豐縣非事業(yè)編制在崗的煤礦駐礦安監(jiān)員,須持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縣安監(jiān)局出具書面證明(注明駐礦時間、地點、礦名),證明須蓋章、領導簽名。
6、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提交《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視為自動棄權加分。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前統(tǒng)一由招聘辦公室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給予加分。
六、考試形式和內容
1、考試,只進行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上述證件需妥善保管備用。
考試成績在貞豐縣人社局網站(www.zfrsj.gov.cn)公示。
七、體檢
體檢工作在縣招聘辦公室指定的醫(y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在貞豐人社局網站(www.zfrsj.gov.cn)通知。
體檢對象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職位數1:1比例確定。如遇總成績末位并列的,另行組織考試擇優(yōu)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中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申請復查的不予受理。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上一級醫(y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考生自理。
凡本人自愿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一律不再遞補人員體檢。
八、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政審)對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組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沒有考察(政審)依據(學籍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yǎng)、正被紀檢監(jiān)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在冊在編事業(y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不含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違法生育的;
7、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凡自愿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額的,不遞補考察人員。
九、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貞豐人社局網站www.zfrsj.gov.cn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聘用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得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縣招聘辦組織考生填寫《吸收(聘用)審批表》,完善手續(xù)后,報州人社部門審批備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guī)定,實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含1年試用期)《聘用合同書》,不愿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規(guī)定報到時間內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駐礦安監(jiān)員崗位正式聘用的人員五年(含試用期)內不準申請調動。
十、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和接受社會監(jiān)督。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回避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6617160(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859—6610056(貞豐紀委監(jiān)察局)
附件:
1、《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附件2:《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附件_3:《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rar
附件4:《貞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生育審查表》.rar
貞豐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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