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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現(xiàn)面向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公開招聘教師,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國家高等院校招聘應往屆畢業(yè)生共計10名,其中高中語文1人、高中數(shù)學1人、高中英語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化學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歷史1人、心理健康教師1人。專業(yè)要求詳見附件1:《2023年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能夠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蚬ぷ鳎ù龢I(yè))期間表現(xiàn)良好,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并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6.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對未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2022屆、2023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聘用人員上崗后先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7.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應聘語文學科應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8.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含18周歲和35周歲),年齡計算日期從公告發(fā)布日計算,即1987年4月7日(不含)至2005年4月7日(含)期間出生。
9.具備《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及其他條件。
10.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
以上條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到報名開始日前(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2.試用期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3.巴彥淖爾市內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在編在崗教職工或列編招聘暫未入編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專項招聘工作赴內蒙古師范大學參加校方組織的專場招聘會,優(yōu)秀畢業(yè)生可直接參加校園招聘會,并按相關要求填寫《2023年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教師招聘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23年4月8日上午
3.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7:00。招聘小組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復審。專項招聘小組對應聘人員相關資料進行復審確認,并對符合條件者安排后續(xù)面試。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4月15日
資格復審地點: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行政樓515會議室
2.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三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yè)證書(本科及以上)、學位證書(學士學位及以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畢業(yè)生未能提供畢業(yè)證及學位證的應出具院系相關佐證材料;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張。
3.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對于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現(xiàn)場發(fā)放《面試準考證》。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及相關要求
1.人員范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
2.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資格復審通過后現(xiàn)場告知。應聘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且須在面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采取講授微型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備課時間40分鐘,授課時間15分鐘。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80分。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面試試題由考官組現(xiàn)場命題,采取現(xiàn)場打分方式,面試成績當場評定,當日內,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試題,在同一考官組連續(xù)時間內進行。
5.本次教師招聘面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每一環(huán)節(jié)同一崗位計劃遞補最多進行1次。組織人社部門下發(fā)批復文件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后,不再進行遞補。
(四)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如最后兩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同一崗位人員,面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的,按照面試程序重新加試一場,加試分數(shù)高者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1.體檢
(1)體檢工作在市教育局紀檢組監(jiān)督下由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組織,到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y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通用標準和操作手冊執(zhí)行。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者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體檢,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按時完成體檢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實情況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醫(yī)生與體檢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y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2.考察
(1)考察中檔案審核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市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進行,其他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成2人以上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堅決擁護“兩個確立”,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疾靸热葜饕☉溉藛T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2)考察工作在體檢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積極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應聘者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自愿放棄者原則上要求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并按手印,如放棄者無法聯(lián)系,做好電話記錄。
(五)公示與聘用
1.市教育局根據(jù)體檢與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官網、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旗教育局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并明確違約責任。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yè)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擬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的;
(6)對原有工作單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調檔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待遇與要求
招聘的教師享受國家在職正式教師待遇,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一年試用期,一年內學?己肆己,學生、社會評價滿意,給予正式聘用,享受巴彥淖爾市正式教師同等待遇,試聘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xù)聘。
五、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公開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有關條款規(guī)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本公告由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教師專項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咨詢電話
1.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咨詢電話:
0478-7988200
2.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478-7988218
附件:2023年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校園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docx
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