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縣政府同意,并報經(jīng)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2年我縣使用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20名。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皖教師[2011]9號),現(xiàn)就招聘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
3、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根據(jù)縣編委下達的招聘計劃,將招聘學校劃分為縣直高中、縣直小學、農(nóng)村初中、農(nóng)村小學和縣直幼兒園五個類型,各類型學校計劃招聘數(shù)為:
人 學
數(shù) 科
學校類型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
語 |
物
理 |
化
學 |
生
物 |
政治 |
體
育 |
美術 |
計算機 |
財會 |
機械制圖 |
幼教 |
合計 |
縣直高中 |
3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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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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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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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縣直小學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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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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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縣直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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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農(nóng)村初中 |
2 |
9 |
4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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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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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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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農(nóng)村小學 |
29 |
3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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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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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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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學科)、招聘條件及要求詳見 “2012年東至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專業(yè)、學歷、年齡等條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jīng)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nèi)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
四、招聘程序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招聘工作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縣教育局履行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導和管理,縣編辦參與,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的有關信息將通過東至縣政府網(wǎng)、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東至教育信息網(wǎng)、東至電視臺等網(wǎng)站和媒體發(fā)布,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
縣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堯城路27號),聯(lián)系電話:0566-7026920。
3、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時須如實填寫《2012年東至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二)。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3)《身份證》(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屬東至縣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考生可在五個類型學校中選報一個類型,限報一類崗位(學科)。
5、招聘崗位(學科)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低于3:1,否則相應核減或者取消該崗位(學科)招聘計劃數(shù),并及時告知取消或核減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改報其它崗位。
6、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共同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初審合格人員發(fā)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為
7、根據(jù)省物價局、財政廳文件(皖價費〔2009〕118號)規(guī)定,筆試費每人每科45元,進入面試的須再交面試費每人80元。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滿分各100分,按7:3合成筆試總成績。具體考試內(nèi)容和范圍為:
范 科 目 圍 類 型 |
學科專業(yè)知識 |
教育綜合知識 |
縣直高中 |
高中教材 |
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教師師德、新課程理論,教學設計等。 |
縣直小學 |
初中教材 | |
縣直幼兒園 |
幼兒教育大綱 | |
農(nóng)村初中 |
初中教材 | |
農(nóng)村小學 |
初中教材 |
注:報考縣職教中心財會教師和機械制圖崗位的為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使用的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1年12月30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筆試成績于2012年1月3日之前公布。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大學生村官或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報考,如符合加分條件,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要求,經(jīng)審核后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并予以公示。
(4)設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到或超過60分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
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分學校類型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xiàn)筆試總成績相等以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出現(xiàn)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均相同,則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
(1)面試滿分為100分,以模擬上課形式進行,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yǎng)及其對教學目標、教學內(nèi)容、教學方法、教學程序的掌握及新課程下的教學理念及創(chuàng)新意識。模擬上課的具體內(nèi)容為所報學科現(xiàn)行教材內(nèi)容。模擬上課的課題和順序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備課時間60分鐘,模擬上課時間20分鐘。 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
(3)為確保新進教師基本素質,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對因考生缺考出現(xiàn)某一招聘崗位不能形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考生面試成績低于當日該考場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最終合成成績:
應聘人員最終合成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1)根據(jù)最終合成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比例分學校類型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最終合成成績相等則以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若面試成績再相等則以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
(2)體檢由縣人社局與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3)體檢對象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體檢資格,被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按參加面試人員的最終合成成績分學校類型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按參加面試人員的最終合成成績分學校類型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jù)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按照招聘計劃和最終合成成績,分崗位(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由擬聘人員按報考的學校類型選擇擬聘用學校。如最終合成成績相等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面試成績再相等則以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東至縣政府網(wǎng)、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東至教育信息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經(jīng)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自愿放棄聘用的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缺額的按以上程序和辦法遞補一次。
2、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在
五、紀律監(jiān)督等有關事宜
公開招聘工作應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執(zhí)行。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局解釋。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0566-7026920
縣人社局:0566-7016873
監(jiān)督電話:縣監(jiān)察局:0566-7026603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至縣教育局
東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東至縣監(jiān)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