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依照國務院公布的《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及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規(guī)定,棗陽市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資格條件
見附表1。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告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未滿;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diào)查或?qū)徲嫷?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在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yè)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5、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yōu)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4日至8月12日(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報名地點:棗陽市人事考試院(棗陽市民主路23號、原人事辦公大樓五樓),聯(lián)系電話:0710-6311315。
3、報名辦法
(1)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考試報名費50元/科)。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相片3張。
(3)報名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如實填寫《棗陽市公開招聘人員應聘登記表》(可下載)。
(5)應聘人員于2016年8月14日上午到棗陽市人事考試院領取準考證,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6)考生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二)筆試
1、筆試由棗陽市人社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
2、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政治、經(jīng)濟、管理、歷史、科技等。
3、筆試時間: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由棗陽市人社局、招聘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
2、筆試結束后,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照崗位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3、面試的方式:高中教師采取講課方式進行,其他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值各100分,分別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
(五)體檢
按總成績和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1:1確定體檢人員,在指定醫(yī)院集中進行,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六)政審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五、聘用和管理
1、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序、體檢和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fā)現(xiàn)并查證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xiàn)取消聘用資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jù)此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2、確定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考生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并按要求參加崗前培訓。2016年8月底前未達到崗位要求條件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不予辦理相關手續(xù),空缺名額可依照上述規(guī)定進行遞補。
監(jiān)督電話:0710-6321460
棗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
2016年棗陽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rar